注: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禁拖措施)已完成处理所有上诉个案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已于2023年3月31日解散。
委员会
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禁拖措施)
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网捕鱼的法例已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根据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在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通过的一次过援助方案,受禁止拖网捕鱼措施影响的拖网渔船船东,若符合资格,可获发放特惠津贴;以及参与渔农自然护理署的自愿回购计划或透过其他方式处置其船只的受影响近岸拖网渔船的船东所僱用的本地渔工,若符合资格,可获发放一笔过补助金。
政府已成立一个跨部门工作小组,处理受禁止拖网捕鱼措施影响人士申请的有关事宜。申请人若对跨部门工作小组就上述特惠津贴及一笔过补助金的决定不满,可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上诉委员会是一个非法定的组织,专为处理有关的上诉个案而组成。
A. 职能
就财务委员会通过的一次过援助方案中的特惠津贴及一笔过补助金,上诉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 确定由跨部门工作小组订定有关处理及/或审批受影响人士申领特惠津贴的准则符合政府政策,以及对申请人(在公法意义上)公平合理;
- 确定跨部门工作小组就申领特惠津贴的资格和批出津贴的金额所作的决定符合政府政策,以及对特惠津贴申请人(在公法意义上)公平合理;
- 审视就跨部门工作小组的决定提出上诉的上诉人(或其代表)或有关政府部门所提供的新或额外资料/证据,以及考虑这些资料/证据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
- 考虑是否维持跨部门工作小组就上诉人个案所作的决定或修正有关决定,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厘定发放给上诉人的特惠津贴类别及金额。
B. 成员
主席: | 陈步青 张吕宝儿, JP 费中明, JP 许美嫦, MH, JP 马国强 马咏璋 麦业成, BBS, JP 沈士文 萧一峰 杜伟强, BBS 汤棋淯 黄笃清 杨明悌, MH |
成员: | 欧栢青, JP 区倩婨 区颕恩 陈志荣 陈晓峰, MH 陈铭贤博士 陈曼诗 陈伟仲, MH 陈云坡 陈荣尧 陈延年博士 陈宁宁, BBS, JP 招文瑛博士 周振强 周健德 朱嘉濠教授 钟姗姗博士 何逸云 许卓杰 许明明 许肇础 叶凤仙 简永辉 江子荣, MH, JP 龚静仪 林美莲 林宝苓 罗志远, MH 李翠萍博士 李家松, JP 梁媛雯 卢君政博士 卢暐基 麦树麟 魏明德 魏月萍 单锦城博士, MH 岑汉和 苏雯华 苏国良 陶嘉颖 田耕熹博士 黄诗咏 黄劲 黄碧如 黄淑芸 容海恩议员, JP |
C. 最新消息
为禁止拖网捕鱼措施成立的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将提交上诉限期延长 (2013年1月28日)
政府委任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禁拖措施)新增的主席及委员 (2013年6月27日)
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补充资料文件 (2014年1月9日)
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启动处理上诉程序 (2014年1月9日)
为禁止拖网捕鱼措施成立的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职权范围作出修订 (2014年12月22日)
政府委任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禁拖措施)新增的主席及委员 (2015年10月6日)
政府委任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禁拖措施)新增的主席及委员 (2017年4月10日)
E. 秘书处 [注:委员会秘书处已于2023年3月31日停止运作]
如欲知悉委员会的运作事宜,可向委员会秘书处查询:
电话: | 3427 3698 |
传真: | 2102 2484 |
地址: | 香港上环林士街2号林士街多层停车场大厦 9 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