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谘询委员会
职权范围
废物管理小组的职权是:
(一) 监察香港有关固体废物(包括都市固体废物、建筑废物和特殊废物)的趋势和管理等问题;
(二) 研究海外实施有关减少废物的措施(包括法例制定和技术开拓)及其在香港实施的可行性;及
(三) 就减少废物的政策和方案,以及处理不同类型废物的措施提供意见。
废物管理小组的职权是:
(一) 监察香港有关固体废物(包括都市固体废物、建筑废物和特殊废物)的趋势和管理等问题;
(二) 研究海外实施有关减少废物的措施(包括法例制定和技术开拓)及其在香港实施的可行性;及
(三) 就减少废物的政策和方案,以及处理不同类型废物的措施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