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处置上诉委员会小组

废物处置上诉委员会小组

(香港法例第354章,废物处置条例第25条)

成员名单 (由2025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

罗孔君女士,BBS, JP (主席)

张宇澄先生

陈宛彤女士

刘启汉教授,JP

施凯闵教授

黄焕忠教授,BBS, MH, JP

邱亦聪先生

秘书:
环境及生态局 
行政主任(跨境事务科)1
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33楼
电话: 2594 6324
传真: 2872 0603


秘书处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
(午膳时间: 下午十二时四十五分至一时四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