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委员会
环境局局长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致辞
主席:
我很高兴出席今日财务委员会的特别会议,向各位介绍2008-09 年度财政预算中有关环境保护、自然护理、能源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开支。
2. 环境局及辖下部门在2008-09 年获拨款约70 亿元, 较去年的修订预算净增加约1 亿4 千4 百万元,增幅为2.1%。
3. 在70 亿元的拨款中,经营开支约为58 亿元,较去年的修订预算净增加约3 亿1 千3 百万元,增幅为5.8%;若不包括政府于2007-08 年度向「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一次过注资10 亿元,实质增幅为29.5%。拨款的增加,主要是为鼓励车主尽早把欧盟前期和欧盟I 期柴油商业车辆更换为符合最新法定废气排放标准的新车而需要增加现金流量。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年亦开始获拨款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推动清洁生产计划。此外,土木工程拓展署也获额外拨款,继续推行跨区运送剩余公众填料计划。
4. 以下我会概述环境局及环保署在来年的重点工作。
规管电力公司
5. 政府在2008 年1 月初分别与两家电力公司签署2008 年后的新《管制计划协议》。在新协议下,两电的准许回报率会下调至百分之9.99, 中电及港灯的客户将分别于今年10月1 日及明年1 月1 日起, 获基本电费调整。政府会做好把关工作, 确保电力公司就供电设施作出所需投资的同时, 市民可继续享用可靠、安全、有效率及价格合理的电力供应。新协议亦引入条款,鼓励电力公司减少在生产电力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6. 新协议的年期,将由现时的15 年缩短至10 年。政府届时会检视当时市场的开放条件, 决定是否续期5 年。为配合开放电力市场的计划, 我们将于下一个规管期内(即2008 年至2018 年)作好准备, 包括研究有关开放市场的模式及规管框架和加强联网等工作。政府的目标是在市场条件能配合时, 尽早为电力市场引入竞争。我们会在适当时候, 就具体建议谘询公众。
改善空气质素
7. 改善空气质素是特区政府的施政重点。我们会继续推行各项措施, 控制主要污染源的排放。
8. 电厂一直是本港最大的排放者。在控制发电厂排放方面,除了通过指明工序牌照逐步收紧各间发电厂的排放量上限外,我们已向立法会提出《二零零八年空气污染管制(修订)条例草案》, 透过法例订明发电厂在2010 年以后的排放量上限, 确保减排的目标能以适时和具透明度的方式顺利落实。我们期望这项草案能够于本立法年度获得通过。
9. 为进一步提升燃油质素以减少车辆废气排放,我们已从去年12 月1 日起, 为欧盟V 期车用柴油提供为期两年每公升五角六仙的优惠税率,以鼓励车主使用这种较超低硫柴油更环保的燃油。此外, 从2008 年4 月1 日起, 符合欧盟V期废气排放标准的商用车辆,可以按车辆类别分别获宽减百份之三十、百份之五十或百份之一百的首次登记税。优惠计划将有助加快更新本港的商用车辆,进一步改善路边空气质素。
10. 至于其他排放源,我们正研究渡轮使用较洁净燃油的可行性;以及计划引入措施,加强管制建筑工程、码头和机场内流动机械的排放。政府在去年6 月开展了一项研究,全面检讨本港空气质素指标,以及制订本港的长远空气质素管理策略。这项研究估计会在年底完成所有工作。政府就工作的建议进行公众谘询, 以及制订实施具体方案。
11. 此外,我们计划于今年年中向立法会提出有关停车熄匙的公众谘询结果及具体管制计划。我们亦会就车用生化柴油的规格和把欧盟V 期车用柴油和汽油定为法定规格的建议谘询业界; 与及就加强管制汽油和石油气车辆排放的措施, 在今年内开始进行谘询工作。
12. 在粤港合作方面,两地政府会继续紧密合作,执行《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 务求于2010 年达致共同订定的减排目标。为推动珠三角港资企业节能减排,政府于本月中将正式开展为期5 年的「珠三角清洁生产伙伴计划」, 投放资源超过9,300 万元, 帮助厂商建立低能耗的清洁生产企业文化。
应对气候变化及加强能源效益
13. 气候变化是当前重要的环境议题。政府一直十分关注气候变化所产生的影响,并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政府刚展开为期18 个月的气候变化顾问研究, 务求在客观科学的基础上, 寻求新的策略及措施, 应对气候变化。
14. 香港地方虽小,但高楼大厦却十分多;建筑物占香港总耗电量的百分之89。提升建筑物的能源效益能有效减少用电, 有助改善空气质素, 缓减全球暖化的问题。就强制实施《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的公众谘询刚于3 月底结束。我很高兴市民普遍对有关建议表示支持,以推动建筑物的能源效益。我们会参考收集到的意见, 制订落实建议的细节。
15. 在鼓励市民使用具能源效益的产品方面,我很感谢法案委员会各议员就《能源效益( 产品标签)条例草案》提出的宝贵意见, 我们将于4 月30 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就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我们会在条例草案获得立法会通过后,推行首阶段的强制性计划。其后,我们亦会展开第二阶段涵盖范围的计划工作, 将更多耗能产品纳入强制性计划内。
固体废物管理
16. 在废物管理方面,我们会加紧落实《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2005-2014)》内各项措施, 以解决迫切的废物问题。至于废物回收,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已渐见成效, 都市固体废物的回收率, 在2006 年已达到45%, 比原定目标快3 年。在这基础上, 我们会与社会各界紧密合作, 推广废物分类、回收和循环再造, 并会把计划推展到工商业楼宇。
17. 除了推动回收,我们亦同样重视源头减废。因此,我们希望《产品环保责任条例草案》能够得到各位议员的支持,在今个立法年度通过,让我们能尽快推行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与此同时, 我们会继续与其他产品供应商研究推行自愿性生产者责任计划的可行性, 以进一步推动减废和循环再造。为要达致长远减废的目标, 我们会透过都市固体废物收费, 落实污染者自付原则。为此,我们会进行一项全港性基线调查, 搜集数据, 以便制定一个切合香港的收费安排。
18. 在推行上述各项减废措施之余,无可避免地将仍有大量废物需要妥善处理, 因此我们计划兴建综合废物管理设施,以大幅缩减都市固体废物的体积,延长堆填区的寿命。设施会采用先进的焚化技术, 遵守最严谨的排放标准, 确保运作不会影响居民健康。首阶段的设施每日会处理约3,000 公吨废物。我们初步拣选了屯门西岸的曾咀及大屿山以南的石鼓洲为可供考虑兴建设施的地点,并会在本年内就两个地点展开详细的工程和环评研究, 以确定两者的总体合适程度。
19. 我们会根据多技术模式的废物处理策略,在大屿山小蚝湾兴建第一期每日处理量为200 公吨的有机废物处理设施,以处理已在源头分类的工商业有机废物。我们计划第二期设施将位于北区沙岭, 处理量与第一期相约。
净化海港计划
20. 为了进一步改善维港水质,我们现正分两阶段积极落实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 目标是在2014 年完成第二期甲工程即收集第一期未有处理海港内余下25%的污水, 透过深层隧道把污水输往扩建的昂船洲污水处理厂处理。为能及早重开荃湾区泳滩,我们现已在进行第二期甲的前期消毒设施, 有关工程估计可按计划在2009 年10 月完成。
21. 我们感谢立法会在2007 年5 月支持分阶段增加排污费的建议,让污水处理服务收费计划得以在污染者自付原则下继续运作。我们已完成工商业污水附加费计划的调查,并将作出调整, 目的是令各用户能公平分担营运成本。早前我们已将调整的建议提交环境事务委员会讨论。预期修订规则可在未来数星期提交立法会审议, 并期望可以在2008-09 财政年度内实行新的附加费收费率。
自然保育
22. 在自然保育方面,我们预计于本年内完成有关扩展北大屿山郊野公园的法定程序。我们在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凤园及塱原推行的管理协议试验计划,在保育和改善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取得令人鼓舞的成效, 我们将延续该等项目。至于公私营界别合作试验计划, 我们已进入最后的审议阶段。
可持续发展
23. 环境局将继续协助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推行有关的工作和活动,以便委员会就为筹划香港的可持续发展策略提供意见, 并会协助委员会推行教育及宣传计划, 包括学校及社区外展计划等, 推广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原则。
总结
24. 主席,环境保护和保育生态资源的未来工作充满挑战。不单在落实政策和进一步改善环境, 我们需要引入法例, 加强公众教育,鼓励社会参与。我期望在新的财政年度继续得到议会的支持。主席,接下来欢迎各位议员就这部分的开支预算作出提问,我和常任秘书长等同事都很乐意回答大家的问题。
完
2008年4月7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