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委员会
环境局局长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致辞
主席:
1. 我希望向各位议员介绍在新财政年度有关环境局的拨款及开支,以及主要工作重点。
2. 在2018-19财政年度,环境局及辖下部门在其政策范畴下获拨款约170亿元,较2017-18年度的修订预算净增加26.0%,约35亿元。当中经常开支约占94亿元,较2017-18年度的修订预算净增加约15亿元,增幅为18.4%。增加的拨款主要用以支付推行各项计划包括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及回收设施及第一期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的新增营运费用、推行生产者责任计划、筹备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计划、成立外展队伍、管理厨余、营运「绿在区区」、处理公众填料、推行堆填区扩建计划、推行各项自然护理及生物多样性有关的工作、成立「乡郊保育办公室」统筹保育乡郊计划、推行各项空气污染管制措施、推行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推广可再生能源及各项节约能源的相关工作、推展措施以改善维多利亚港近岸水质及加强海上垃圾清洁服务以应对海上垃圾问题,以及改善污水处理设施。在职位数目方面,环境局及环境保护署在2018-19年度将会合共净增加211个职位,增幅达11%。
3. 另外,基本工程储备基金的工程项目开支、非经常开支和资本帐合共约为76亿元,相比2017-18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约21亿元,增幅为36.9%。所增加的拨款主要用作支付环境范畴内多项基本工程项目的开支,包括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一期、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二期(乙级工程)、推动回收业的可持续发展、新界东南堆填区扩建计划、观塘污水泵房优化工程及沙头角污水处理厂第一期扩建工程(乙级工程)、进行政府建筑物内的节能项目等各项目。
4. 以下我会概述环境局來年的重点工作。
5. 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环境局会继续在政务司司长领导的气候变化督导委员会下,协调政府各决策局/部门的工作,以落实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计划。政府已制订2030年的减碳目标,于2030年把本港的碳强度由2005年的水平降低65%至70%,相等于绝对碳排放量减低26%至36%,而本港人均碳排放量将由2015年的5.7公吨减至介乎3.3至3.8公吨。按照《巴黎协定》,各缔约方于2020年或以前应当努力拟定并通报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为此,政府已邀请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于2018-19年度展开公众参与过程,以集思广益,协助制定香港至2050年的长远减碳策略。
6. 环境局会继续进行宣传工作,提高市民对气候变化重要性的关注,以及介绍政府本身及与各持份者所需采取的行动。为加强公众宣传,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亦已在2017-18及2018-19两个财政年度共预留1,500万元,资助非牟利团体进行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及示范项目。环境局亦会在今年第二季推出低碳生活计算机,帮助市民评估在衣食住行四方面所产生的碳排放量,让市民了解如何减少碳排放,推动市民改变行为习惯,实践低碳生活。
7. 政府会继续率先更广泛和具规模地应用可再生能源,并创造条件,鼓励私营机构及社区考虑采用可再生能源。在2017-18财政年度,我们已预留2亿元协助决策局及部门推行可再生能源项目,并已批出约1亿元给有关部门进行计划。为进一步令更多政府处所加设可再生能源设施,我们会额外注入8亿元,把预留款项由2 亿元提升至10亿元。我们亦已积极推展多个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包括在石壁水塘和船湾淡水湖安装成功推行浮动太阳能发电装置先导计划。除政府项目,我们亦会在2018年生效的《管制计划协议》(《管制协议》)下,实施新措施以进一步在更濶层面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包括引入上网电价及可再生能源证书计划。我们引入上网电价的主要目的,是希望为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提供诱因。我们小心考虑独立顾问的研究结果后,决定按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发电容量大小,把上网电价的水平订为3 元、4元及5元一度电。我们相信有关上网电价水平将有助缩短一般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回本期到约10年,从而促使个人或团体更积极考虑在他们的地方安装可再生能源系统。此外,电力公司亦会出售可再生能源证书,让机构及市民大众可透过购买有关证书支持可再生能源在香港的发展,而有关收入将用作减轻上网电价对电费的影响。我们已将有关文件提交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并会在下星期再介绍这计划的详情。
8. 《香港都市节能蓝图2015~2025+》定下以2005年为基年,于2025年将能源强度减少四成的进取目标。政府会继续以身作则,致力推动节能减排和绿色建筑引领社会各界共同达致这个目标,我们至今已预留至少6亿元以协助相关决策局及部门推行节能项目,以达致政府建筑物由2015/16至2019/20年度减少用电量5%的目标。为进一步鼓励私人现有建筑物提升能源效益和节能,我们建议购置可再生能源装置及建筑物节能装置的资本开支,可由目前分五年在税项中扣除改为在一年内全数扣除。为鼓励市民使用节能电器,我们估计在年中会完成第三阶段「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的修例工作。
9. 电力公司在进一步推广节能方面亦担当重要的角色。在2018年后生效的《管制协议》下,两电将有一糸列措施推广能源效益及节约能源,我们亦将于下星期向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介绍有关计划的详情。简单来说,在上述《管制协议》下,现有的能源效益基金以及与节能有关的奬励计划将会显著扩大,电力公司并会回拨超过一半因推动节能赚取的奬励成立社区节约能源基金,协助弱势社群及推动社会进一步推行节能的工作。
10. 改善空气质素,一直是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除持续推行现行的措施外,包括在2019年年底前分阶段淘汰欧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业车及加强管制汽油及石油气车辆废气排放,我们亦延长电动商用车、电动电单车和电动机动三轮车的全数首次登记税豁免至2021年3月31日,推动使用电动车以替代传统车辆。至于电动私家车,政府一方面要控制私家车的整体数目,以免造成交通挤塞及令路边空气污染恶化,但同时亦希望鼓励车主在购买私家车时尽量选择电动车,故此政府除继续提供上限为九万七千五百元的首次登记税宽减至2021年3月31 日外,亦会同时推出新的「一换一」计划。合资格的现有车主购买新电动私家车并销毁其合条件旧私家车,将可获较高的首次登记税宽减额,上限为二十五万元。
11. 在船舶污染方面,我们正草拟新法例,由2019年1月1 日起规管在香港水域内的船只使用合规格燃料(包括含硫量不逾0.5%的低硫燃料),与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的管制一致。此外,我们正筹备草拟修订现行法例以收紧在机场及货柜码头等特定地方使用的非道路车辆的法定排放标准,与现时新登记车辆的最新排放标准看齐。我们多年来一直与广东省政府合作,并订定两地在四类主要空气污染物的减排目标,改善区域空气质素。我们已在去年年底公布与广东省政府一同进行的中期回顾研究,研究结果显示两地已分别达到2015年的减排目标,以期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素。
12. 至于检讨空气质素指标的工作,我们去年6月已向环境事务委员会汇报检讨的进度,并在9月举办两场公众论坛,收集公众人士对改善空气质素的可能新措施的意见。我们正检视落实这些新措施可带来收紧空气质素指标的空间,并预计于今年内完成检讨。
13. 在自然保育方面,政府将在环境保护署下成立「乡郊保育办公室」(下称办公室)以统筹保育乡郊计划,促进偏远乡郊的可持续发展,并已预留十亿元以便办公室及非政府机构等进行相关的保育及活化工作,以及小型改善工程。办公室会优先处理及深化荔枝窝的乡郊复育工作,及推行沙罗洞的生态保育。环保及自然保育基金亦已批出拨款于荔枝窝及沙罗洞推行自然保育管理协议。此外,政府正继续与沙罗洞发展有限公司就大埔船湾的已修复堆填区和沙罗洞内具高生态价值的私人土地有关的非原址换地建议,商讨详细条款和细节。
14. 另一方面,渔农自然护理署已于去年6月聘请顾问公司为拟议的红花嶺郊野公园进行为期约一年半的规划及设计研究,以期将位于沙头角红花嶺一带约500公顷的政府土地指定为郊野公园作保育及康樂用途。
15. 今年2月,我们已完成有关保育大象的立法工作。《2018 年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修订)条例》将于2018年5月1日起生效,加强管制进出口象牙及象狩猎品和加重所有濒危物种的罚则,并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贸易。而自2016年底公布香港首份《生物多样性策略及行动计划》(《计划》)后,相关政策局及部门已为《计划》四个范畴下的67项具体行动设立清晰可行的目标,并且正按照《计划》文件载列的时间表逐步落实各项行动。
16. 继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启用后,我们会持续强化各区的排污基建设施及改善近岸污染问题,以进一步提升本港水域内的水质。我们计划在今年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提交八项共约52亿元的污水基建工程的拨款申请,包括提升一座污水处理厂、建造乡村污水收集系统、设置旱季截流器及修复日渐老化的污水渠管。
17. 至于海岸环境方面,我们会继续透过跨部门工作小组协调和加强相关政府部门的协作,以妥善处理海上垃圾及环境事故。相关部门会使用增拨的资源加强清理和巡逻工作,以及提供所需设施。我们亦会继续透过「粤港海洋环境管理专题小组」与粤方加强合作,共同探讨预防和应对海上环境事故的方法,并进一步完善海上环境事故通报机制,持续保护和改善区域海洋环境。
18. 在废物管理方面,我们会继续推展《香港资源循环蓝图》,提高公众意识和加强社区参与,从源头减废,并增加重用及循环再造。我们已于2018年年初扩大「社区回收网络」的服务范畴,以便按需要接收从参与「废物源头分類计划」的私人屋苑运送过来的废胶樽,并送到合适的回收商回收再造。我们亦正准备引入地区收集胶樽先导计划,集中收集从全港各社区回收中心所接收到的废胶樽,并在有需要时直接从全港的源头(包括个别屋苑)收集,然后运送往合资格的回收商作处理。为向物业管理公司及居民提供协助和支援,我们现正聘请额外人手成立外展队。此外,我们现正积极推展都巿固体废物按量收费的筹备工作,并会把收费制度所需的立法建议提交立法会考虑。与此同时,超过50个由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资助的社区参与项目已陆续展开,让市民及各持份者在不同场景亲身试行废物收费。
19. 在推展生产者责任计划方面,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会在今年内正式实施。由2018年8月1日起,受管制电器的销售商须安排免费的法定除旧服务,处理消费者欲弃置的同类别电器。我们已在2017年11月底推行先行计划,让参与的销售商透过预先试行,了解他们的法定责任和熟习运作,确保相关法例实施时能运作畅顺。此外,由2018年12月31日起,有关电器废物处置牌照管制、进出口许可证管制及堆填区弃置禁令将会生效。而为支援废电器计划实施而兴建的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及回收设施(WEEE·PARK)亦已于2018年3月初全面投入运作。另一方面,我们现正积极进行有关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的筹备工作,以期于2018-19年度正式实施,为玻璃饮料容器引入征费。与此同时,我们已开展可行性研究,探讨如何为合适的塑胶产品容器引入生产者责任计划,以促进该些容器的回收再造。
20. 此外,我们亦正继续在全港推展绿在区区项目,加强支援地区层面的减废回收及环保教育工作。截至2017年底,已有五个项目相继投入服务,而「绿在屯门」和「绿在葵青」亦预计于今年稍后时间开始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我们亦会继续监察及优化回收基金的运作,以利便回收行业提高作业能力和效率。
21. 环境基建方面,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一期将于今年内落成,重点处理工商业界产生的厨余,转废为能。为配合这新里程,政府将试行为食物环境卫生署管辖的40个街市和熟食中心及9个由房委会管理的商场的厨余作源头分类后,运往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一期进行回收再造。此外,我们已在2017年11月批出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一期的合约,预期设施将于2024年投入运作;而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二期工程的招标工作已完成,我们计划于今年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展开工程。此外,我们会在2019年在大埔污水处理厂进行「厨余、污泥共厌氧消化」试验计划,以确立利用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设施以提升本港整体处理厨余的能力。随着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网络的逐步建立,我们将新设厨余回收组,专责推行厨余源头分类及收集,研究及制定新的厨余弃置监管措施,执行「惜食香港运动」,促进惜食减废及厨余回收。另外,「惜食香港运动」将进入新一阶段,以深化培养大众惜食文化,同时开展工商厨余中央回收的推广。
22. 活化已修复堆填区方面,第一期资助计划共收到27份申请,有关的督导委员会已按既定程序及评审准则,从中选出了两份合适的申请方案。获选团体会进行详细设计、规划及估算工程费用。我们会按政府的既定程序寻求所需的拨款批准,期望尽早在已修复堆填区发展合适的设施。
23. 主席,我们在多方面都会加强环境保护的工作,致力与社会各界携手应对气候变化,建构一个更低碳、更宜居的香港。多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