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申请 
督导委员会支持秘书处把电动的士和电动专营巴士纳入「应用申请」,并把它们从「试验申请」的资助范围中剔除。相关计划的资料如下:
电动的士资助计划
计划简介
为进一步推动电动的士的应用,基金于2024年12月10日在「应用申请」下推出电动的士资助计划,资助的士车主购买电动的士,以更换3 000辆老旧的士。每辆电动的士的资助额为45,000元。
合资格的士
我们已发出邀请函予车龄最高的首3 000辆的士的车主(首次登记日期为2013年5月9日或之前,不包括运输署的士车队牌照承诺的车队的士)。资助计划详情已列于邀请函,车主须在订明的相关限期内回覆是否参与资助计划、提交订单文件,及为电动的士领牌,方可获发资助。
追溯安排
首轮邀请设有追溯安排(不适用于往后各轮(如有的话)的邀请),即在2024年6月27日(政府首次向的士业界简介资助计划的翌日)至2024年12月10日(资助计划公布当日)订购并领牌的电动的士,如其原有的士为车龄最高的首3 000辆的士之一,亦符合资格。
转让安排
电动的士领牌前
资助计划接受老旧的士在电动的士领牌前转让,但所有限期不会因老旧的士转让而延长。的士转让时,原车主有责任通知新车主该的士是否符合资助计划的资格;而参与资助计划的的士转让后,新车主须主动联络新能源运输基金秘书处,签署资助计划回条,确认同意资助条款。
如车主在限期内回覆不参与资助计划(以最后一个回覆作准),或未有回覆,在任何情况下,不论老旧的士是否有转让,原车主或新车主都不会就该的士再获资助配额。剩余的配额将继续按车龄邀请其他的士车主参与资助计划。
电动的士领牌后
电动的士领牌起计两年内,如有任何转让,获发资助的车主须向政府全数退还资助(车主离世或破产除外)。
首轮的邀请函已于2024年12月20日发出,相关转让安排流程图如下:
电动轮椅的士
基金亦另外预留了5,000万元资助业界购买可供轮椅上落的电动的士,以助照顾老年及残疾人士出行的需要。秘书处会在市面上有可供轮椅上落的电动的士型号后制定资助框架,并适时接受申请。
联络方法
电话: 2824 0022
传真: 2909 9526
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
税务大楼34楼
环境及生态局(环境科)
新能源运输基金秘书处
电动专营巴士资助计划
为加快公共巴士绿色转型,基金在「应用申请」下推出电动专营巴士资助计划,资助专营巴士营办商购置电动车辆,以期在能够配合专营巴士营办商的实际营运情况下,协助它们逐步迈向绿色转型。资助计划会涵盖约600部专营巴士营办商新购买的单层及双层电动巴士,每辆分别资助40万元及80万元,或购买车辆资本成本的25%,以较低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