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申请
督导委员会支持秘书处把电动专营巴士和电动的士纳入「应用申请」,并把它们从「试验申请」的资助范围中剔除。相关计划的资料如下:
电动专营巴士资助计划
为加快公共巴士绿色转型,基金在「应用申请」下推出电动专营巴士资助计划,资助专营巴士营办商购置电动车辆,以期在能够配合专营巴士营办商的实际营运情况下,协助它们逐步迈向绿色转型。资助计划会涵盖约600部专营巴士营办商新购买的单层及双层电动巴士,每辆分别资助40万元及80万元,或购买车辆资本成本的25%,以较低者为准。
电动的士资助计划
为进一步推动电动的士的应用,基金在「应用申请」下推出电动的士资助计划,资助的士车主购买电动的士,以更换3 000辆老旧的士。每辆电动的士的资助额为45,000元。
秘书处会按车辆首次登记日期向车龄最高的首3 000辆的士车主发出邀请函,惟运输署的士车队牌照营办商(或其股东)为满足相关牌照规定而承诺拥有的车队的士除外。在2024年6月27日(即政府首次向业界简介资助计划的翌日)或之后落单订购电动的士的车主,如其已取消/将取消牌照的老旧的士按次登记日期排序属车龄最高的首3 000辆的士,亦可获发资助。
收到邀请函的车主需在订明的时间内回覆是否参与资助计划,并按照回条中的资助条款及细则订购电动的士、提交相关文件及为电动的士领牌。 若有任何剩余配额,秘书处将继续按车辆首次登记日期邀请其他的士车主参与资助计划。
若的士车主不参与资助计划,即使其后向第三方转让相关老旧的士的拥有权,相关老旧的士将不符合本资助计划和任何政府未来其他电动的士资助计划的资格(可供轮椅上落的电动的士资助计划除外)。
基金亦另外预留了5,000万元资助业界购买可供轮椅上落的电动的士,以助照顾老年及残疾人士出行的需要。秘书处会在市面上有可供轮椅上落的电动的士型号后制定资助框架,并适时接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