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諮詢委員會 職權範圍 環境影響評估小組的職權是: (一) 接收和研究主要發展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 (二) 向環境諮詢委員會報告其討論和審議結果並提出有關建議。 01/17/2023 -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