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範圍

職權範圍

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 檢討香港環境情況;及

(二) 透過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向政府建議應採取甚麼適當措施以對付各類污染問題,使環境得以保護及持續發展。

環境諮詢委員會的角色與功能簡介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