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會 經 濟 事 務 委 員 會 文 件︰ 立 法 會 經 濟 事 務 委 員 會 經 濟 發 展 重 點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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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應 委 員 要 求 , 本 文 件 旨 在 簡 述 經 濟 發 展 方 面 的 重 點 工 作 , 以 供 參 考 。

政 策 範 疇 簡 介

2. 經 濟 發 展 及 勞 工 局 轄 下 的 經 濟 發 展 科 負 責 的 政 策 範 圍 包 括 海 空 交 通 、 物 流 發 展 、 旅 遊 、 能 源 、 郵 政 服 務 、 氣 象 服 務 、 競 爭 及 保 障 消 費 者 權 益 。 勞 工 及 就 業 課 題 則 納 入 經 濟 發 展 及 勞 工 局 轄 下 的 勞 工 科 政 策 範 圍 。

重 點 工 作

3. 經 濟 發 展 科 的 未 來 的 主 要 工 作 是 確 保 香 港 擁 有 良 好 的 經 濟 基 礎 建 設 。 我 們 會 致 力 增 強 香 港 作 為 一 個 主 要 國 際 及 區 域 運 輸 和 物 流 樞 紐 的 競 爭 力 , 以 及 推 廣 旅 遊 。 我 們 未 來 的 重 點 工 作 概 述 於 段 落 4 至 19 。

航 空 運 輸

4. 在 航 空 運 輸 方 面 , 我 們 的 政 策 目 標 是 加 强 和 提 升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及 區 域 航 空 中 心 的 地 位 。 我 們 的 工 作 會 集 中 在 三 方 面 : 擴 展 我 們 的 航 空 服 務 網 絡 , 繼 續 發 展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及 保 持 有 效 率 和 有 效 的 航 空 交 通 管 理 系 統 。

(a) 擴 展 航 空 服 務 網 絡

5. 我 們 會 繼 續 逐 步 開 放 香 港 的 航 空 服 務 , 擴 展 我 們 的 航 空 服 務 網 絡 , 增 加 消 費 者 的 選 擇 及 讓 本 地 和 我 們 的 民 航 夥 伴 的 航 空 公 司 擴 充 服 務 。 到 目 前 為 止 , 我 們 已 簽 署 了 50 份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協 定 , 並 會 繼 續 與 新 的 民 航 夥 伴 談 判 民 航 協 定 。 我 們 亦 經 常 與 民 航 夥 伴 檢 討 現 有 的 民 航 安 排 , 以 尋 求 擴 展 服 務 的 機 會 。 有 鑑 於 香 港 與 內 地 尤 其 是 珠 江 三 角 洲 ( 珠 三 角 ) 之 間 的 經 濟 聯 繫 日 益 增 加 , 我 們 會 繼 續 擴 展 與 內 地 的 航 空 運 輸 安 排 , 並 會 與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訂 立 航 空 運 輸 安 排 , 以 便 航 空 公 司 提 供 更 多 服 務 。

(b) 發 展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6. 我 們 會 與 機 場 管 理 局 ( 機 管 局 ) 合 作 , 確 保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的 設 施 可 以 應 付 預 期 的 客 貨 量 的 增 長 , 和 提 升 機 場 的 競 爭 力 。 為 此 , 機 管 局 已 制 定 了 2020 年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發 展 藍 圖 ; 該 藍 圖 提 出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 以 擴 充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的 客 貨 運 處 理 設 施 和 擴 大 機 場 的 客 貨 服 務 範 圍 。 這 些 措 施 包 括 發 展 物 流 中 心 和 速 遞 貨 運 中 心 , 與 珠 三 角 其 他 機 場 合 作 和 發 展 多 模 式 聯 運 接 駁 設 施 。 我 們 會 協 助 機 管 局 去 實 行 這 些 措 施 。

(c) 航 空 交 通 管 理

7. 有 效 率 和 有 效 的 航 空 交 通 管 理 系 統 對 發 展 香 港 成 為 一 個 航 空 中 心 至 為 重 要 。 我 們 會 繼 續 改 善 我 們 在 這 方 面 的 監 管 制 度 , 以 跟 隨 國 際 標 準 的 發 展 。 我 們 亦 會 提 升 科 技 支 援 , 例 如 衞 星 通 訊 、 導 航 及 監 察 ∕ 航 空 交 通 管 理 系 統 , 和 提 供 所 需 的 人 力 資 源 培 訓 , 以 確 保 航 空 交 通 管 制 服 務 , 能 應 付 日 益 增 長 的 交 通 需 求 。

港 口 航 運 發 展

8. 在 港 口 航 運 發 展 方 面 , 我 們 的 政 策 目 標 是 鞏 固 香 港 作 為 華 南 首 要 樞 紐 港 的 地 位 , 並 提 高 本 港 的 競 爭 力 , 使 成 為 亞 洲 卓 越 的 國 際 航 運 中 心 。 具 體 而 言 ,
 

  • 根 據 " 香 港 港 口 規 劃 總 綱 2020 " 研 究 , 制 定 本 港 港 口 發 展 的 競 爭 策 略 。 研 究 會 修 訂 港 口 貨 運 量 預 測 , 並 會 就 未 來 貨 櫃 碼 頭 的 最 佳 選 址 提 出 建 議 ;
     
  • 量 化 華 南 基 建 發 展 對 香 港 貨 運 業 的 影 響 , 所 得 數 據 會 納 入 " 香 港 港 口 規 劃 總 綱 2020 " 研 究 中 ;
     
  • 加 快 與 其 他 地 方 的 稅 務 當 局 商 談 有 關 避 免 航 運 入 息 雙 重 課 稅 的 協 定 ;
     
  • 制 定 新 措 施 , 使 香 港 船 舶 註 冊 更 具 吸 引 力 , 噸 位 繼 續 上 升 ; 及
     
  • 更 新 海 事 法 例 , 以 便 提 供 有 效 的 法 律 框 架 , 管 理 和 監 控 在 香 港 水 域 內 運 作 的 船 舶 。

物 流 發 展

9. 在 物 流 發 展 方 面 , 我 們 的 政 策 目 標 是 使 香 港 成 為 亞 洲 區 首 選 的 國 際 運 輸 及 物 流 樞 紐 。 考 慮 到 香 港 的 地 理 位 置 , 我 們 和 珠 三 角 其 他 地 方 會 加 強 協 調 與 配 合 , 共 同 發 展 多 式 聯 運 運 輸 網 絡 , 發 揮 優 勢 互 補 的 作 用 。 另 外 , 善 用 現 代 科 技 , 促 進 物 流 業 參 與 者 之 間 的 資 訊 互 通 , 從 而 降 低 運 作 成 本 , 也 是 提 高 行 業 整 體 競 爭 力 的 重 要 一 環 。

10. 我 們 未 來 的 重 點 工 作 包 括 -
 

  • 促 進 多 式 聯 運 運 輸 服 務 的 發 展 , 與 內 地 當 局 攜 手 改 善 通 關 安 排 , 確 保 貨 流 暢 通 ﹔
     
  • 研 究 發 展 數 碼 貿 易 運 輸 網 絡 系 統 的 可 行 性 , 使 參 加 供 應 鏈 的 業 界 人 士 利 用 中 立 的 電 子 平 台 交 換 資 訊 和 數 據 , 提 高 資 訊 流 通 的 速 度 和 可 靠 性 ﹔
     
  • 促 進 行 業 協 會 引 進 國 際 認 可 的 專 業 資 格 認 可 制 度 , 提 高 物 流 從 業 員 的 服 務 水 平 及 專 業 性 ﹔
     
  • 了 解 物 流 中 小 型 企 業 的 運 作 模 式 和 成 本 結 構 , 從 而 提 出 改 善 運 作 效 率 的 建 議 , 增 強 它 們 的 競 爭 力 ﹔ 及
     
  • 籌 辦 海 外 及 內 地 的 推 廣 活 動 , 向 潛 在 的 顧 客 群 介 紹 香 港 在 物 流 服 務 方 面 的 優 勢 和 吸 引 力 。

旅 遊

11. 在 旅 遊 方 面 , 我 們 的 政 策 目 標 是 循 以 下 途 徑 推 廣 香 港 作 為 首 屈 一 指 的 旅 遊 勝 地 , 並 推 動 旅 遊 業 的 發 展 -
 

  • 發 展 新 旅 遊 景 點 及 改 善 現 有 的 旅 遊 產 品 ;
     
  • 提 升 旅 遊 業 的 服 務 質 素 及 宣 揚 好 客 文 化 ; 及
     
  • 便 利 旅 客 入 境 。

我 們 的 重 點 工 作 概 述 如 下 。

(a) 旅 遊 景 點 及 產 品

12. 發 展 嶄 新 的 大 型 旅 遊 景 點 及 改 善 現 有 的 旅 遊 產 品 可 使 我 們 的 旅 遊 景 點 更 多 元 化 , 提 升 香 港 作 為 旅 遊 勝 地 的 吸 引 力 。 有 關 措 施 包 括 -
 

  • 繼 續 發 展 香 港 迪 士 尼 樂 園 第 一 期 、 東 涌 吊 車 和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 我 們 的 目 標 是 在 2005 年 完 成 這 些 項 目 ;
     
  • 為 了 豐 富 我 們 的 文 物 旅 遊 產 品 , 我 們 計 劃 在 2002 年 9 月 , 就 保 存 和 發 展 前 水 警 總 部 為 一 個 以 旅 遊 為 主 題 的 項 目 向 私 營 機 構 徵 求 建 議 書 , 以 及 在 2003 年 年 初 批 出 該 發 展 項 目 。 此 外 , 我 們 正 研 究 讓 私 營 機 構 參 與 保 存 和 發 展 中 區 警 署 、 域 多 利 監 獄 及 前 中 央 裁 判 司 署 建 築 群 為 一 個 旅 遊 區 的 可 行 性 , 可 望 在 2002 年 年 內 擬 訂 未 來 路 向 ;
     
  • 發 展 其 他 主 要 旅 遊 區 , 包 括 發 展 香 港 仔 港 灣 旅 遊 區 , 並 兼 顧 海 洋 公 園 重 新 定 位 的 計 劃 ; 及 於 東 南 九 龍 , 發 展 一 個 建 有 現 代 化 的 郵 輪 碼 頭 的 旅 遊 區 ; 及
     
  • 改 善 及 重 新 包 裝 受 歡 迎 的 旅 遊 景 點 , 例 如 現 正 在 中 西 區 進 行 的 改 善 工 程 , 以 及 將 於 尖 沙 咀 海 濱 長 廊 、 赤 柱 和 山 頂 進 行 的 改 善 計 劃 。

(b) 提 升 服 務 質 素 及 宣 揚 好 客 文 化

13. 我 們 會 繼 續 與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及 旅 遊 業 界 緊 密 合 作 , 藉 著 以 下 措 施 提 升 服 務 質 素 及 水 平 -
 

  • 規 管 到 港 旅 行 代 理 商 ; 及
     
  • 推 動 業 界 在 2004 年 或 以 前 完 成 8,000 名 現 職 導 遊 的 培 訓 及 核 證 工 作 。

14. 我 們 又 會 透 過 傳 播 媒 介 、 各 式 活 動 、 製 作 與 學 校 課 程 相 配 合 的 教 材 及 推 行 香 港 青 年 大 使 計 劃 等 向 大 眾 宣 揚 好 客 文 化 。

(c) 便 利 旅 客 入 境

15. 我 們 會 繼 續 與 內 地 機 關 聯 繫 及 繼 續 構 思 便 利 旅 客 入 境 的 措 施 。 同 時 , 我 們 正 計 劃 改 善 出 入 境 管 制 站 的 設 施 , 以 配 合 內 地 旅 客 的 增 長 。

能 源

16. 在 能 源 方 面 , 我 們 的 政 策 目 標 是 要 確 保 香 港 用 戶 以 合 理 價 錢 獲 得 可 靠 及 安 全 的 能 源 供 應 。 我 們 的 重 點 工 作 概 述 如 下 。

(a) 電 力 市 場 的 檢 討

17. 現 行 與 兩 家 電 力 公 司 簽 訂 的 《 管 制 計 劃 協 議 》 將 於 2008 年 屆 滿 。 為 使 我 們 能 繼 續 以 合 理 價 錢 獲 得 可 靠 的 電 力 供 應 , 以 支 持 本 地 的 經 濟 發 展 , 我 們 現 正 進 行 有 關 電 力 市 場 的 檢 討 。 我 們 的 目 標 是 在 2003 年 為 2008 年 後 供 電 業 及 其 規 管 架 構 定 出 大 綱 。

(b) 《 管 制 計 劃 協 議 》 中 期 檢 討

18. 我 們 計 劃 在 進 行 2003 年 中 期 檢 討 時 與 兩 電 達 成 協 議 , 處 理 有 關 對 現 行 《 管 制 計 劃 協 議 》 的 關 注 。

(c) 供 電 聯 網

19. 為 進 一 步 提 升 電 力 供 應 效 率 , 我 們 會 把 聯 網 事 宜 納 入 電 力 市 場 檢 討 中 一 併 研 究 , 並 參 考 由 機 電 工 程 署 指 派 的 顧 問 就 加 強 兩 家 電 力 公 司 供 電 聯 網 所 作 的 深 入 技 術 性 研 究 的 結 果 。

委 員 意 見

20. 我 們 歡 迎 各 委 員 就 經 濟 發 展 科 的 未 來 工 作 提 供 意 見 。

經 濟 發 展 科
經 濟 發 展 及 勞 工 局
二 零 零 二 年 七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