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採購

 

良好守則範例

政府

機電署: 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

水務署: 自願參與用水效益標籤計劃

公共工程

政府一直通過各種鼓勵計劃促進更廣泛地使用電動車。採用電動車代替傳統車輛有助於改善路邊空氣質素並減少碳排放。 根據發展局於 2020 年頒布的第 13/2020 號工務技術通告(工程)規定,每項公共工程合約中應根據下表列出的最低電動車的使用數量。
公共工程合約中的汽車數量 最低電動車的使用數量
(5-7坐位)
2-3 1
4-5 2
5或以上 3

政府一直積極研究廢玻璃在建造行業各項應用的可行性,例如玻璃樽磨碎成玻璃砂後,技術表現與再造石料相近,可用作地盤平整、土地回填或填海工程。而大小合適的玻璃砂,亦可於道路建造工程作回填或基底之用。除用於製造環保地磚外,回收再造的碎玻璃也可用作生產隔牆磚。

在發展局和環境保護署的協調下,各部門正在共同探索和推廣在建築工程中使用含再造玻璃的材料。截至2021 年 6月,環境保護署分別向三跑道系統、東涌新市鎮擴建工程和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1期項目提供了約 9,400噸、8,100噸和2,300噸碎玻璃作填海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