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大使計劃

可持續發展大使計劃 

目的

培養大使:

  • 對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有更深入的了解
  • 身體力行向朋輩推廣可持續發展信息、建立組織能力,並協助學校籌辦推廣可持續發展的活動,以提升社區的可持續發展意識
     


大使角色

參與及協助學校籌辦推廣可持續發展的活動。


大使活動

環境及生態局會透過學校,定期邀請可持續發展大使參與活動。過往一年,環境及生態局舉辦了多個實地考核項目,包括到訪大亞灣核電廠了解清潔能源發展策略、到訪船灣淡水湖了解香港發展可再生能源的項目,以及到訪海下灣海洋生物中心近距離發掘生物多樣性之美。

大亞灣核電廠 船灣淡水湖 海下灣海洋生物中心


到訪大亞灣核電廠、船灣淡水湖和海下灣海洋生物中心

 

提名準則

參與「可持續發展社區項目獎」的學校,可於完成活動後提名十位符合以下要求的同學成為大使:

  1. 出席不少於兩項可持續發展相關的教育/訓練活動;及
  2. 協助學校籌辦與可持續發展相關的活動

學校評估大使在推廣可持續發展概念與實踐的能力和貢獻後,可提名三位傑出表現的大使晉升為「可持續發展大使領袖」。

如有查詢,請聯絡莫鈺儀女士(電話:3150 8172;電郵: yukie_mok@eeb.gov.hk)或傅秀儀女士(電話:3150 8180 ;電郵: celia_fu@ee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