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評估月報
可持續發展評估月報列出政府新訂公共政策和建議的標題、簡介及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這些政策和建議已經過可持續發展評估過程,同時已在報告期間透過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或新聞公報等向公眾公布。月報並提供有關背景文件的連結。
二零二四年二月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粉嶺/上水擴展區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 S/FSSE/2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四年二月六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粉嶺/上水擴展區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 S/FSSE/1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FSSE/2。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粉嶺/上水擴展區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FSSE/1A》為規劃區提供一個附有適當土地用途地帶和規劃管制的規劃大綱。特別是,當中劃設的「其他指定用途」註明「保育暨康樂」地帶,有助保育現有天然景觀及生態特色,以及作靜態康樂用途。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荃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TW/37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四年二月六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荃灣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 S/TW/36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TW/37。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擬議發展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配合社會需要。擬議靈灰安置所發展可能會對該區造成潛在的環境影響,當局應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可能造成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市區重建局靠背壟道/浙江街發展計劃核准圖編號S/K10/URA2/2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四年二月六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市區重建局靠背壟道/浙江街發展計劃草圖編號S/K10/URA2/1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K10/URA2/2。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擬議重建項目可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房屋和社會需要。由於擬議重建項目可能會對當區的環境有所影響,項目倡議人應落實適當的緩解措施,減緩這些可能會出現的影響。
《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
收回土地以便進行新界大埔社山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 [新聞公報]
在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地政總署宣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擬議收回位於新界大埔社山的土地,以進行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之用。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政府建議收地,以便進行擬議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將來既可減低水浸危險,又可提升排水系統至現時的防洪標準。政府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盡量減低對環境所造成的影響。持份者的情緒宜謹慎處理。
《稅務條例》(第112章)
《2024年稅務(修訂)(稅務寬免及兩級制標準稅率)條例草案》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向立法會提交《2024年稅務(修訂)(稅務寬免及兩級制標準稅率)條例草案》。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增加居所貸款利息及住宅租金扣除限額的建議,以及一次性寬減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的建議,預計將透過增加納稅人的可支配收入為納稅人帶來經濟利益,並透過減輕他們的財務負擔促進社會和諧。一次性寬減利得稅的建議則可鼓勵企業多作投資,從而提升他們的競爭力。
由於建議的標準稅率兩級制只會影響小部分納稅人,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有限。
《借款條例》(第 61章)
就「基礎建設債券計劃」及「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為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目的提高借款上限的決議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借款條例》第3(1)條向立法會提交決議,批准政府就「基礎建設債券計劃」及「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為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目的,借入總額不超過5,000億元的款項或等值款項,該款額是所有借入款項在任何時間的未清償本金的上限,借入的款項須記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帳目的貸項下。
環境影響: 「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下新發行的綠色債券會為更多數量及更多元化具環境效益的項目融資,有助政府有關推動香港轉型為低碳經濟體的工作,以達至2050年之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計劃有助展示政府對促進可持續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的持續承諾,不會影響在推展個別項目時就其對環境影響的既定評估機制。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提高借款上限及「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的擴大範疇的建議,會為更多元化的可持續項目提供資金,有助改善環境及帶來正面社會效益。除了上述對環境的影響,「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亦會有助促進香港綠色和可持續債券市場的發展。
《公共收入保障條例》(第120章)
《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
《2024年公共收入保障(商業登記)令》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第18(1)條提出的立法會決議
《2024年商業登記條例(修訂附表 2)令》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18(1)條動議一項決議案,以增加商業登記費。
另外,財政司司長已作出《2024年商業登記條例(修訂附表2)令》,增加分行登記費以與商業登記費保持一致,及豁免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收取的150元商業登記徵費兩年。
經濟的影響: 雖然該建議將增加企業的設立成本或營運成本,但預計對整體經濟的影響有限。就每項新辦或續期的商業登記,每年增加的費用只為200元(一年證)/173元(三年證),而就每項新辦或續期的分行登記,每年增加的費用則只為7元(一年證)/6元(三年證),不會過度增加企業的設立成本或營運成本。加上由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的豁免收取徵費建議,在建議費用實施後的首兩年内,企業增加的財政負擔應是十分輕微。整體而言,建議阻礙商業運作或影響營商環境的可能性不大。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除了有關段落所述對經濟的影響外,建議對可持續發展亦沒有影響。
《差餉條例》(第116章)
《2024年差餉(豁免)令》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差餉條例》第36(2)條制定的《2024年差餉(豁免)令》,以寬減二○二四至二五年度首季的差餉,以每戶1,000元為上限。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措施預計可通過增加家庭及企業的可動用收入,帶來經濟效益。另外,措施亦能透過減輕差餉繳納人的負擔,促進社會和諧。
二零二四年一月
工務計劃項目第B867CL號
青衣西路公營房屋發展建議道路工程 [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刊憲,公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青衣青衣西路公營房屋的發展進行的道路工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該計劃旨在配合擬議青衣西路公屋發展項目預期帶來的交通流量,有助可持續發展,包括提供房屋單位。當局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並會審慎處理持份者的不滿情緒。
批准明愛專上學院更改名稱及專上學院頒授學位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四年一月九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明愛專上學院(明專)獲授大學名銜,並把其英文及中文名稱分別更改為“Saint Francis University”及「聖方濟各大學」;以及批准明專、香港恒生大學、香港珠海學院、東華學院和香港伍倫貢學院頒授學位。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向明專授予大學名銜及批准五所專上學院頒授學位的建議會為學生提供更多院校和課程的選擇,可有助培育更多人才,包括各行各業所需的應用技能專才,對可持續發展及經濟均有正面影響,惟有關的影響預計並不顯著。
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
收回土地以便進行古洞北新發展區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發展計劃 — 餘下階段
土地徵用(管有業權)條例 (第130章)
徵用土地以便進行古洞北新發展區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發展計劃 — 餘下階段
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 (第132章)
移走和處置墳墓/甕盎內的人類遺骸以便進行古洞北新發展區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發展計劃 — 餘下階段 [新聞公報]
地政總署在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一日根據相關法例張貼收回土地公告及徵用土地公告,以收回約109公頃土地進行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階段發展。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建議將促成興建房屋單位和社區設施,故能惠及社區,有利於可持續發展,香港長遠的經濟競爭力也會受益。政府將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減低對環境的影響。此外,政府將審慎處理反對者的感受。
工務計劃項目第7787CL號(部分)及第7829CL號
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前期工程第三期及第二階段工程–工地平整和基礎設施 [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九日刊憲,公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前期工程第三期及第二階段工程的道路工程修改項目。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擬議道路工程將應付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日後預計帶來的交通需求,將有利包括房屋單位供應在內的可持續發展。該計劃會實施適當的緩解措施,以盡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反對擬議道路工程人士的意見亦應該謹慎處理。
工務計劃項目第7787CL號(部分)、第7829CL號及第4428DS號
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前期工程第三期及第二階段工程–工地平整和基礎設施及洪水橋淨水設施的排污設備工程 [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九日刊憲,公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前期工程第三期及第二階段工程—工地平整和基礎設施;及洪水橋淨水設施的排污設備工程計劃及其修改項目。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該計劃有助處理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項目日後產生的污水,有利房屋單位供應等方面的可持續發展。該計劃將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盡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
收回土地以便進行流浮山天華路公營房屋發展 [新聞公報]
地政總署在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流浮山天華路公營房屋發展計劃。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擬議的收地工作將會有利於推行該發展計劃,藉以提供公營房屋單位連同社區設施。政府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盡量減低對環境的影響。
《土地測量條例》(第473章)
《2024年土地測量(費用)(修訂)規例》 [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刊憲,刊登《2024年土地測量(費用)(修訂)規例》(《修訂規例》),按照既定檢討調整政府就土地測量所提供的服務收費。
經濟的影響: 經濟方面,由於是次收費調整只涉及特定行業的服務項目而且加幅温和,對消費物價的影響十分輕微。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除了經濟影響外,《修訂規例》對可持續發展沒有影響。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税務條例》(第112章)
《2023年税務(修訂)(關於頻譜使用費的税項扣除)條例草案》[新聞公報]
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政府刊憲刊登《2023年税務(修訂)(關於頻譜使用費的税項扣除)條例草案》,就流動網絡營辦商(營辦商)將來投得的無線電頻譜而須繳付的頻譜使用費提供税務扣除措施,以推動營辦商更積極投資電訊基礎設施,為企業和市民帶來更優質的通訊服務。
經濟的影響: 對經濟的影響方面,建議應更能吸引營辦商競投頻譜,並有利香港的電訊和數碼基建發展,從而提升本港的長遠經濟發展。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除上述對經濟的影響外,建議對公可持續發展沒有影響。
《電訊條例》(第106章)
《2023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新聞公報]
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政府刊憲刊登《2023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 為通訊事務管理局授權流動網絡營辦商進入指明的新建樓宇的預留空間裝設和維持流動通訊設施提供法律基礎。
經濟的影響: 落實建議有助營辦商在指明建築物內設置流動通訊設施,並加強全港的5G網絡覆蓋。提供全面的5G基建對香港數碼經濟和智慧城市的發展至為重要。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建議對可持續發展(經濟影響除外)沒有影響。
《護士註冊條例》(第164章)
《2023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向立法會提交載於《2023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以增設新途徑引入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護士,不論其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把持續護理教育訂為註冊護士和登記護士的強制要求,以提升護士專業水平;以及進行其他技術性修訂革新護士行業的規管機制,包括要求護士定期更新相關資料。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這項為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在香港執業提供便利的建議,可增加醫療人手,從而改善醫療服務供應,有利持續發展。
擬議鼓勵在新私人發展物業內興建殘疾人士院舍計劃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推出擬議鼓勵在新私人發展物業內興建殘疾人士院舍計劃,以鼓勵私人發展商在新私人發展物業內興建殘疾人士院舍,從而增加殘疾人士院舍的供應,試行三年。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建議有助供應更多私營殘疾人士院舍,既可應付需求,亦有利業界的可持續及健康發展。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錦田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YL-KTN/11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錦田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YL-KTN/10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YLKTN/11。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至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擬議發展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住屋及社會需要。由於擬議發展可能會對該區的環境造成潛在影響,當局應落實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任何可能造成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大棠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 S/YL-TT/20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大棠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YL-TT/19A》。該份草圖現重新編號為S/YLTT/20。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至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擬議發展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住屋及社會需要。由於擬議發展可能會對該區的環境造成潛在影響,當局應落實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任何可能造成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元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YL/27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元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YL/26A》。該份草圖現重新編號為S/YL/27。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至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擬議發展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住屋及社會需要。擬議發展可能會對該區的環境造成潛在影響,當局應落實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任何可能造成的影響。
《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第545章)
《2023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草案》[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草案》,以加快私營機構重建老舊和失修樓宇,解決這些樓宇的安全隱患和改善民生。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可持續發展方面,立法建議有助加快破舊樓宇的重建,遏止市區老化,為建築和居住環境帶來長遠好處。由此帶來具有現代化設計和安全標準的新樓宇亦將改善家庭的居住環境,造福社會。
建議修訂與港怡醫院及香港中文大學醫院的服務契約 [新聞公報]
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政府與港怡醫院和香港中文大學醫院修訂服務契約,完善套餐式收費和病床要求,以鼓勵私家醫院提供費用較為透明的日間和住院服務。有關修訂同時引入服務補償機制,若私家醫院未能履行服務契約要求,須按政府指示,以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標準收費服務醫管局病人,讓市民受惠。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建議將提供誘因,鼓勵兩間私家醫院按照承諾遵行套餐式收費要求,配合政府長久以來致力提高私家醫院收費透明度的工作。此外,新增為醫管局轉介病人提供服務的補償機制,將有助紓緩公共醫療系統的服務壓力。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引入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新計劃”) 。新計劃接受合資格人士(包括外國國民、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等)的申請,以及利便資本投資者(即投資3,000萬港元或以上於獲許投資資產的人士)來港居留。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新計劃會進一步促進資產擁有人和人才來港,加強金融服務業和人才庫的發展,因而有助增強香港經濟的競爭力。
《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
收回土地以便進行上水清曉路公營房屋發展 [新聞公報]
地政總署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推行上水清曉路公營房屋發展計劃。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擬議的收地工作有助推展該發展計劃,藉以興建公營房屋單位和其他相關的福利設施。政府會採取合適的緩解措施,以盡量減低對環境的影響。
工務計劃項目第7828CL號
古洞北新發展區及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地盤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道路工程)
(i) 粉嶺北新發展區 [新聞公報]
(ii) 古洞北新發展區 [新聞公報]
(iii) 粉嶺公路及青山公路(古洞段)、大頭嶺迴旋處及寶石湖路[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刊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粉嶺北新發展區道路工程的修改項目、古洞北新發展區道路工程的修改項目和於粉嶺公路、青山公路──古洞段、大頭嶺迴旋處及寶石湖路進行建議道路工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粉嶺北新發展區 ("計劃一")
計劃一及計劃一圖則擬議的道路工程,將可配合粉嶺北新發展區的發展,有利多方面的可持續發展,包括供應土地作各種用途和房屋供應等。當局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對環境的影響,並審慎處理反對者的不滿情緒。
古洞北新發展區 ("計劃二")
計劃二及計劃二圖則擬議的道路工程,將可配合古洞北新發展區的發展,有利多方面的可持續發展,包括供應土地作各種用途和房屋供應等。當局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對環境的影響,並審慎處理反對者的不滿情緒。
粉嶺公路及青山公路(古洞段)、大頭嶺迴旋處及寶石湖路 ("計劃三")
計劃三及計劃三圖則擬議的道路工程,將配合古洞北新發展區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的發展,有利於可持續發展,包括提供土地作不同用途及房屋供應。當局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對環境的影響,並審慎處理反對者的不滿情緒。
水污染管制(排污設備)規例(第358AL章)第26條引用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
工務計劃項目第7828CL號
古洞北新發展區及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地盤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排污設備工程)
(i.) 粉嶺北新發展區 [新聞公報]
(ii.) 古洞北新發展區 [新聞公報]
(iii.) 粉嶺公路及青山公路(古洞段)、大頭嶺迴旋處及寶石湖路 [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刊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授權進行古洞北新發展區及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地盤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中(i)粉嶺北新發展區;(ii)古洞北新發展區;及(iii)粉嶺公路及青山公路(古洞段)、大頭嶺迴旋處及寶石湖路的排污設備工程計劃。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建議的排污設備工程,將可配合古洞北新發展區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的發展,有利多方面的可持續發展,包括供應土地作各種用途和供應房屋等。當局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對環境的影響,並審慎處理反對者的不滿情緒。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郊野公園條例》(第208章)
《2023年郊野公園(指定)(綜合)(修訂)令》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七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郊野公園條例》(第208章)(《條例》)第14條作出的《2023年郊野公園(指定)(綜合)(修訂)令》(《指定令》)。《指定令》旨在指定根據《條例》第13(1)條已予批准的地圖上所示範圍為紅花嶺郊野公園。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對可持續發展影響方面,指定紅花嶺郊野公園後,受到法定保護和積極管理的郊野公園面積將增加約1.2%,有利香港的自然保育工作。再者,指定紅花嶺郊野公園能加强港深兩地保護區的生態聯繫,從而保育並提升區内整體自然景觀,生態及生境資源。
《城市規劃條例》 (第131章)
灣仔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H25/6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七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灣仔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H25/5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H25/6。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擬議發展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推動經濟發展,並配合社會需要。擬議發展可能會對該區的環境造成潛在影響,當局應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可能造成的影響。
《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第645章)
《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規則》
《〈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生效日期)公告》 [新聞公報]
在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日,政府在憲報刊登《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規則》(《規則》)及《〈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條例》)及《規則》將於二○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實施。
《條例》旨在於香港實施《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安排》),並在香港就以下各項訂明機制:在香港登記內地民商事判決,以及向香港法院申請香港民商事判決經核證文本和證明書,以利便當事人尋求在內地認可和強制執行有關判決。在內地,最高人民法院將會就《安排》的實施頒布司法解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除了經濟影響外,建議對可持續發展沒有影響。
經濟的影響: 對經濟的影響方面,《條例》和《規則》就香港與內地相互認可和強制執行民商事判決建立更全面的機制,藉此減少當事人就同一爭議在兩地重複提出訴訟的需要,為當事人的利益提供更佳保障。《條例》和《規則》亦使兩地的民商事案件判決可跨境強制執行的情況更為明確和可預測,並減低跨境強制執行有關判決一般所涉及的風險、法律費用和時間,從而改善跨境貿易和投資環境。
此外,明確涵蓋某些知識產權案件的判決為突破之舉,令香港成為首個司法管轄區,與內地簽訂適用範圍如此廣泛的相互認可和強制執行判決安排。此舉將有助鞏固香港一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所勾劃,作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和區域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
以標準金額徵收契約修訂補地價 – (i) 恆常化為一九八七年前落成工業大廈重建而設的安排 (ii)擴展至新界農地的安排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從兩方面擴大土地契約修訂標準金額補地價的安排。第一,恆常化為一九八七年前落成工業大廈重建而設的安排,並擴展至特殊工業用途工廈。第二,推出適用於新發展區以外新界農地的試行計劃。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標準金額的應用可吸引更多契約修訂申請,以及有助該些申請盡快完成,促進善用珍貴的土地資源,加快極有需求的土地及房屋供應。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荃灣西部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TWW/21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荃灣西部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TWW/20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TWW/21。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就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而言,擬議發展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房屋及社會需要。擬議發展可能會對區內環境造成潛在影響,當局應落實適當的緩解措施,減輕任何可能出現的影響。
《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
《2023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新聞公報]
在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政府刊憲刊登《2023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建議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現行規定擴展至涵蓋野鴿;將非法餵飼行為的最高刑罰,由罰款一萬元提升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並就非法餵飼行為引入定額罰款機制,金額訂為5,000元。此外,《條例草案》亦建議擴大政府執法人員的人選類別,加強執法。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非法餵飼野生動物會改變其行為/覓食技能,建議將可提高對非法餵飼行為的阻嚇力,從而加強保育野生動物。此外,建議可減少公眾地方的餵飼行為,有助改善本港環境衞生。
二零二四至二八年發展計劃和二零二四年電費檢討
《管制計劃協議》二零二三年中期檢討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批准兩間電力公司(即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和青山發電有限公司),以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以下統稱「兩電」)),根據各自的《管制計劃協議》而提出的二零二四至二八年發展計劃(新發展計劃),包括新發展計劃期內預測基本電費率,和二零二四年電費檢討。行政會議亦備悉政府在二零二三年就管制協議進行中期檢討的結果。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兩電的建議可確保用戶繼續獲得可靠、安全和有效率的電力供應,因此應有利於香港的發展。再者,有關建議將繼續加強我們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
《建築物管理條例》 (第344章)
《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向立法會提交載於《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由於香港大部分市民居住在多層建築物,有效的樓宇管理可為整個社會帶來一個舒適和可持續的居住環境。
二零二三年十月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堅尼地城及摩星嶺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H1/24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月三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堅尼地城及摩星嶺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H1/23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H1/24。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擬議重建會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配合教育需要。擬議重建可能會對該區造成環境影響,應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紓緩該些可能造成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葵涌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C/32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月三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葵涌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C/31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KC/32。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至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擬議發展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住屋及社會需要。擬議發展可能會對該區的環境造成潛在影響,當局應落實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任何可能造成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掃管笏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 S/TM-SKW/15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月三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緊接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前有效的《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掃管笏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TM-SKW14A》。該份草圖現重新編號為S/TM-SKW/15。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至於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擬議重建項目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擬議重建項目可能會對當區的環境造成影響,因此應落實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重建項目可能會造成的環境影響。
《海魚養殖條例》(第353章)
《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第313章)
《水污染管制條例》(第358章)
《2023年魚類養殖區(指定)(修訂)令》
《2023年船舶及港口管制(範圍指明)(修訂)公告》
《2023年水質指標聲明(大鵬灣水質管制區)(修訂)聲明》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根據《海魚養殖條例》(第353章)第5(a)條,作出載列於《2023年魚類養殖區(指定)(修訂)令》(“《修訂令》”)指定四個新魚類養殖區,以促進海魚養殖的發展及協助捕撈漁民轉型至可持續發展模式。而海事處處長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亦分別作出《2023年船舶及港口管制(範圍指明) (修訂)公告》及《2023年水質指標聲明(大鵬灣水質管制區)(修訂)聲明》,以反映根據《修訂令》指定的新魚類養殖區。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建議可為本地漁業社群提供機會發展或轉型至現代化和可持續漁業作業模式。
《古物及古蹟條例》(第53章)
《2023年古物及古蹟(古蹟及歷史建築物的宣布)(綜合)(修訂)公告》[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月十日,發展局局長以《古物及古蹟條例》下古物事務監督的身份,決定宣布兩座歷史建築(即位於西貢的佛堂門天后古廟和位於上環必列者士街51號的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為古蹟。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至於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方面,是項宣布有助實踐保護本港文物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原則。
《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
《2023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修訂附表1及3)令》[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月十日,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條例》)第48條,訂立《2023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修訂附表1及3)令》(《修訂令》),以修訂《條例》的附表1及3。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修訂令》對本地可持續發展沒有影響,但將對全球加強保護瀕危物種的努力作出貢獻。
《稅務條例》(第112章)
《2023年稅務(修訂)(合資格股權權益持有人的處置收益)條例草案》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月十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稅務(修訂)(合資格股權權益持有人的處置收益)條例草案》,提高處置屬資本性質的股權權益的本地收益無須課稅安排的明確性。
對經濟的影響: 計劃會為企業運作提高明確性,並便利企業透過處置股權權益擴展和重組業務。因此,計劃會提升香港稅制的競爭力,並增加香港作為營商地點的吸引力。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除了相關段落所述對經濟的影響外,建議對可持續發展亦沒有影響。
《稅務條例》(第112章)
《2023年稅務(修訂)(外地處置收益徵稅)條例草案》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月十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向立法會提交載於《2023年稅務(修訂)(外地處置收益徵稅)條例草案》,以修訂《稅務條例》(第112章)。
對經濟的影響: 建議顯示香港繼續支持國際打擊跨境避稅和防止雙重不徵稅的工作,對於香港保持其作為國際金融和商貿中心的競爭力和聲譽,以及避免被歐盟列為“不合作”稅務管轄區,尤為重要。
2. 鑑於建議主要影響跨國企業集團在香港設立不符合經濟實質要求的公司,而這些公司本身不會為香港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或大量就業機會,該建議預期不會對經濟造成重大影響。相反,建議可鼓勵在香港只有少量經濟業務的受涵蓋跨國企業實體採取若干措施,以符合經濟實質要求(例如在香港聘用更多合資格僱員和招致更多營運開支),藉此享有稅務豁免。跨國企業實體亦或會因而把處置資產的交易轉移至在本地進行。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除了對經濟的影響外,建議對可持續發展亦沒有影響。
《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
公共專營巴士公司路線表令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月十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第5(1)條:
(a.) 應為城巴有限公司(「城巴」)、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龍運巴士有限公司和新大嶼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制定新路線表令,以正式確立這些巴士公司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期間作出的服務改動;以及
(b.) 因應其與城巴合併,為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於2022年5月27日刊憲的路線表令現已不合時宜,應制定《〈2022年路線表(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令〉(廢除)令》予以廢除。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可持續發展影響方面,建議使專營巴士的營運能更具持續性。
香港賽馬會提出有關增加境外賽馬博彩活動的建議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採納香港賽馬會的建議 —
(a) 將每年在本地賽馬日同步聯播境外賽事的上限,由十場增加至25場;以及
(b) 將每個在非本地賽馬日同步聯播境外賽事的賽事上限,由九場增加至12場。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可持續發展評估的結果顯示,建議會對政府收入帶來一些正面影響,對精神健康的負面影響應屬輕微。
大嶼山長沙東涌道及擬議長沙住宅用地的擬議道路工程 [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刊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在大嶼山長沙一段東涌道及擬議住宅用地進行建議道路工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因應擬議的住宅發展項目,擬議道路工程會提升東涌道的道路安全及改善該處的交通設施。有關各方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擬議道路工程對環境的潛在影響。
二零二三年九月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馬鞍山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MOS/26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九月五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馬鞍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MOS/25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MOS/26。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至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擬議私人房屋發展可增加房屋供應,以應付住屋需要。擬議私人房屋發展可能會對該區的環境造成潛在影響,當局應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可能造成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馬頭角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10/30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九月五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馬頭角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10/29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K10/30。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基石進修中心的擬議重建項目可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提供教育及宗教設施,從而應付當地社區的需要。擬議重建項目可能會對該區環境造成影響,項目倡議人應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該等可能造成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市區重建局衙前圍道/賈炳達道發展計劃核准圖編號S/K10/URA3/2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九月五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市區重建局衙前圍道/賈炳達道發展計劃草圖編號S/K10/URA3/1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K10/URA3/2。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擬議住宅重建項目連同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與地面綠化空間,可善用土地資源。擬議重建項目可能會對該區的環境有所影響,而項目倡議人應落實適當的緩解措施。
《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
收回土地以便進行黃大仙竹園聯合村公營房屋發展[新聞公報]
在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地政總署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4條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推行黃大仙竹園聯合村和牛池灣村發展項目。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收回土地建議對落實推行該發展計劃實屬必要,有利於可持續發展,包括增建公營房屋單位連同相關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政府會採取合適的緩解措施,以盡量減低對環境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 (第131章)
粉嶺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 S/FLN/4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緊接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前實施的《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第9(1)(a)條,核准《粉嶺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FLN/3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FLN/4。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對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擬議房屋發展連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以及擬議物流設施及巴士廠,可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房屋及社會需要。由於擬議發展可能會對該區造成環境影響,故應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這些可能會造成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 (第131章)
古洞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 S/KTN/4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緊接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前實施的《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第9(1)(a)條,核准《古洞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TN/3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KTN/4。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對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修訂項目A1、B1、G1及G2的擬議房屋發展、修訂項目C提供的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以及修訂項目D1及D2提供的醫療設施,能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房屋需求及社會需要。由於擬議發展可能會對該區造成環境影響,故應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這些可能會造成的影響。
二零二三年八月
《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
收回土地以便進行北區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 - 上水坑頭
收回土地以便進行北區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 - 粉嶺啓芳園
收回土地以便進行北區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 - 沙頭角石橋頭 [新聞公報]地政總署在二零二三年八月十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北區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和相關道路工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政府建議收地,以便提供土地進行擬議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將來既可減低水浸危險,又可提升排水系統至現時的防洪標準。政府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盡量減低對環境所造成的影響。
二零二三年七月
政府理順油站土地契約、促使邁向電動及新能源車 [新聞公報]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通過調整油站土地契約條款,以促進香港轉型使用電動和新能源汽車。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將現有油站轉換為快速充電站及於現有油站加裝充電設施的建議是為了促進綠色運輸和可持續發展。
二零二三年六月
工務計劃項目第6876TH號
獅子山隧道改善工程 [新聞公報]政府在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刊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獅子山隧道的建議改善工程及相關道路工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該計劃將延長獅子山隧道的使用年限,並改善現有隧道及其連接道路的容車量,紓緩現時交通擠塞的情況並應付龐大的交通需求,有助實踐為市民提供安全高效的運輸網絡的可持續發展原則。適當的緩解措施將落實以減低該計劃對環境的影響。
《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
收回土地以便進行樟木頭公營房屋發展計劃 [新聞公報]地政總署在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及《土地徵用(管有業權)條例》(第130章)第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及徵用土地公告,以進行樟木頭公營房屋發展計劃。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擬議的收地工作有助推展該等發展計劃,藉以提供公營房屋單位連同福利設施。政府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盡量減低對環境的影響。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499章)
《2023年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修訂附表2及3)令》
《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 [新聞公報]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修訂附表2及3)令》(《命令》)及建議修訂《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技術備忘錄》)內各項技術評估的指引。有關修訂建議在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的立法會會議上獲通過,並於六月三十日生效。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命令》及經修訂的《技術備忘錄》對可持續發展和經濟的影響,在於有助平衡環境保護和發展需要,能以可持續的方式兼顧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
二零二三年五月
《城市規劃條例》 (第131章)
屯門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TM/37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五月二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屯門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TM/36A》。該份草圖現重新編號為S/TM/37。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至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擬議的房屋發展將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配合房屋和交通需要。雖然擬議房屋發展可能會對該區環境造成影響,當局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可能造成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 (第131章)
灣仔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H5/31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五月二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灣仔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H5/30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H5/31。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有關發展能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配合房屋和社會需要。擬議發展可能會對該區的環境造成潛在影響,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可減輕任何可能造成的影響。
工務計劃項目第7268RS-2B1號
荃灣至屯門單車徑—第二甲階段—屯門至掃管笏段 [新聞公報]政府在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刊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屯門至掃管笏段單車徑的建議工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該道路計劃將開闢屯門至掃管笏的單車徑網絡,以及支持新界的康樂發展。此舉有助增添本港在康體方面的活力,符合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檢討人才清單 [新聞公報]
在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六日,政府公布擴大「人才清單」,把涵蓋的專業由原有13項增加至51項,並即時應用於「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吸引更多高質素人才來港,滿足香港的發展需要。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人才清單的更新建議將進一步便利高技術人才和各行業的專業人才來港發展及補充持續下降的本地勞動力,從而提升香港經濟的競爭力。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向立法會提交《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以加強保護兒童。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在保護兒童方面,建議將為兒童築起更全面的保護網,並對潛在施虐者產生強大的阻嚇作用,警告他們其虐待行為很容易會被揭發。建議亦有助避免虐兒所帶來的傷害,包括對兒童身心健康的影響。
除第4段所述能夠促進家庭和睦之外,建議亦會提高市民對舉報虐待/忽視兒童個案的意識,加強他們對舉報這些個案的道德責任,並有助建立以兒童為本、絕不姑息以任何方式虐待兒童的文化。
[第4段: 此外,建議可以加強家庭成員支援和保護兒童的責任,並有助政府在適當時,特別是在家庭成員可能不願求助而兒童較難自行求助的情況下,為有需要或高危家庭提供家庭支援服務。建議有助加強以兒童為中心的文化、鼓勵以兒童為本的教育方式和加強親子聯繫,從而促進家庭和睦。]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旺角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3/36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旺角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3/35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K3/36。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就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擬議修訂項目會令土地資源運用得宜,亦能改善區內的市區環境。擬議修訂可能對當區的環境造成影響,應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可能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薄扶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H10/21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薄扶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H10/20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H10/21。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擬議發展將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配合房屋和教育需要。關於擬議發展可能會對該區的環境造成影響,當局應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紓緩該些可能造成的影響。
二零二三年四月
《保險業條例》 (第41章)
《2023年保險業(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保險業(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將為香港保險業推行風險為本資本制度訂定法律框架。
經濟的影響: 關於建議對經濟的影響,推行擬議的風險為本資本制度將進一步提升保險公司的財政穩健狀況,並與國際標準看齊。此建議有助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除了經濟影響外,建議對可持續發展沒有影響。
工務計劃項目第6853TH號青山公路青山灣段擴闊工程 [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四日刊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青山公路青山灣段擴闊工程的修訂建議。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該修訂計劃對可持續發展並無影響。。
《稅務條例》 (第112章)
《稅務(關於收入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 和防止逃稅及規避繳稅)(毛里求斯共和國)令》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49(1A)條的規定,作出的《稅務(關於收入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和防止逃稅及規避繳稅)(毛里求斯共和國)令》,旨在實施香港於2022年11月與毛里求斯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及附連的議定書(“毛里求斯全面性協定”)。
經濟的影響: 毛里求斯全面性協定可促進香港與毛里求斯的商業活動,有利香港的經濟發展。該協定為商人和投資者的稅務負擔提供更明確的依據,有助加強香港與毛里求斯的經濟聯繫。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除了對經濟的影響外,建議對可持續發展也沒有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牛池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12/18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牛池灣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12/17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K12/18。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擬議公營房屋發展連社會福利設施及公眾休憩用地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住屋及社會需要。擬議公營房屋發展可能會對區內環境造成影響,因此當局應落實適當的緩解措施,以紓緩任何可能出現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井欄樹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SK-TLS/10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井欄樹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SK-TLS/9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SKTLS/10。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至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擬議的房屋發展連長者設施及服務將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配合房屋和社會需要。擬議房屋發展可能會對該區環境造成影響,當局應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減少可能造成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慈雲山、鑽石山及新蒲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11/31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慈雲山、鑽石山及新蒲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11/30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K11/31。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擬議公營房屋發展連社會福利設施能更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房屋及社會需求。擬議公營房屋發展可能會對區內環境造成影響,因此當局應落實適當的緩解措施,以紓緩任何可能出現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橫頭磡及東頭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8/25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橫頭磡及東頭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8/24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K8/25。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發展擬議公營房屋連社會福利設施能更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房屋及社會需要。擬議公營房屋發展可能會對區內環境造成影響,因此當局應落實適當的緩解措施,以紓緩任何可能出現的影響。
二零二三年三月
《海岸公園條例》(第476章)
擬備擬議北大嶼海岸公園的未定案地圖 [新聞公報]政府在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就建議中的北大嶼海岸公園未定案地圖刊憲。 為了加強保育中華白海豚及其他海洋生物,政府建議在大嶼山北部水域設立北大嶼海岸公園,作為香港第八個海岸公園。擬議的北大嶼海岸公園位處沙洲及龍鼓洲海岸公園與大小磨刀海岸公園之間,總面積約2 400公頃。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指定擬議北大嶼海岸公園後,受管理的海洋棲息地面積會顯著增加,有助維持海洋生物多樣化,尤其有利保育香港水域內的中華白海豚和漁業資源。
《進出口條例》(第60章)
《2023年進出口(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向立法會提交《2023 年進出口(修訂)條例草案》,藉此完善現行另類吸煙產品聯運轉運的監管制度。
經濟的影響: 豁免聯運轉運另類吸煙產品,將有助航空貨運和物流業挽回因禁止聯運轉運另類吸煙產品而損失的貨物轉運業務。這將有利於維持香港作為國際物流和轉運樞紐的角色。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除了經濟方面的影響外,條例草案對可持續發展沒有影響。
《行車隧道(政府)條例》(第368章)
《2023年行車隧道(政府)(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行車隧道(政府)(修訂)條例草案》。
經濟的影響: 建議對私家車和電單車實施不同時段不同收費,會促使一些對價格敏感的駕駛者在繁忙時段改用其他交通工具,或調整其出行時間在一般/非繁忙時段使用過海隧道。加上三條隧道在繁忙時段的收費差距縮窄,這應有助理順過海交通,紓緩交通擠塞,從而為使用道路的出行人士節省時間。同時,建議在一般和非繁忙時段對私家車和電單車收取劃一收費,以及建議對的士和其他商用車輛使用三條隧道收取全日固定收費,將鼓勵司機選擇最適合其目的地的隧道,儘量減少繞道。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633固定收費方案和不同時段不同收費方案均有助理順過海交通流量,並會帶來上述的經濟影響。
《印花稅條例》 (第117章)
《2023年印花稅(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的會議,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印花稅(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以實施《2022年施政報告》中宣布的一項招攬人才措施,即在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制度下引入退稅機制,凡根據指定輸入人才計劃來港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便符合資格申請退稅。
經濟的影響: 經濟影響方面,退稅建議將減低合資格外來人才的置業成本,有助提高他們對香港的歸屬感和長遠留港的意欲,有利於為香港注入發展動能。雖然退稅措施可能會增加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才購買住宅的意欲,但規定人才在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才可申請退稅的做法,可避免購買住宅個案突然急升。因此,退稅建議不會對整體住宅物業市場造成重大影響。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建議對可持續發展(除了相關的經濟影響外)無影響。
二零二三年二月
《城市規劃條例》 (第131章)
長沙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5/39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二月七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長沙灣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5/38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K5/39。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就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修訂項目A的擬議公營房屋發展及提供的社會福利設施將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住屋及社會需要。擬議公營房屋發展或會對該區造成環境方面的影響,項目倡議人應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這些可能造成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 (第131章)
市區重建局昌華街╱長沙灣道發展計劃核准圖編號S/K5/URA3/2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二月七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市區重建局昌華街/長沙灣道發展計劃草圖編號S/K5/URA3/1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K5/URA3/2。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至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擬議重建項目及有關社會福利及提供的衛生設施及服務將有助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房屋及社會需要。擬議重建項目可改善鄰近地區的建築環境及提升區內的連接。然而,擬議重建項目可能會對該區的環境有所影響。當局應落實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相關的環境影響。
工務計劃項目第6820TH號錦田公路及林錦公路餘段改善工程 [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三年二月十日刊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錦田公路及林錦公路餘段的建議改善工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按該修訂計劃修訂的該計劃會改善交通狀況,加強保障司機和行人的安全。當局會推行適當的緩解措施,盡量減低對環境的影響。
工務計劃項目第B811CL號(部分)屯門中公營房屋發展之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 – 建造公共道路連接屯門屯興路 [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刊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興建行車道和行人路連接屯門屯興路的建議道路工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該計劃旨在配合毗連屯門屯興路的未來公營房屋發展項目預期帶來的交通流量。當局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盡量減少與該計劃有關的環境影響,並審慎處理持份者的情緒。
《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 (第424章)
《2023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修訂附表2)公告》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政府在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刊憲,《2023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修訂附表2)公告》(《公告》),以更新四類兒童產品(即「家用雙格床」、「家用兒童安全欄栅」、「家用兒童高腳椅及多種用途高腳椅」及「兒童推車」)的安全標準。《公告》將於二○二三年八月一日生效。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更新有關安全標準可加強保障兒童安全,會受有兒童的家庭歡迎,且有利可持續發展。
二零二三年一月
《最低工資條例》(第608章)
《僱傭條例》 (第57章)
《2023年最低工資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
《2023年僱傭條例(修訂附表9)公告》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接納最低工資委員會以每小時40.0 元為法定最低工資修訂水平的建議,並將生效日期訂於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調升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對收入分布、改善自力更生的能力、家庭凝聚力及促進社會和諧有正面作用。藉加強對弱勢工人的保障,這亦有助促進社會和諧、社會平等和公義,有利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赤鱲角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I-CLK/16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依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赤鱲角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I-CLK/15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I-CLK/16。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至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分區計劃大綱圖的修訂可使擬設於香港口岸的各項與機場有關的支援用途,以及擬在東岸機場輔助設施用地進行的商業發展,能更有效地善用土地資源。機場城市發展計劃會有助為香港帶來經濟效益及提升香港的競爭力。
《渡輪服務條例》 (第104章)
2023年渡輪服務(天星小輪有限公司) (船費釐定)(修訂)令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渡輪服務條例》第19(1)(a)條,制定2023年渡輪服務(天星小輪有限公司)(船費釐定)(修訂)令,列出天星小輪有限公司可收取的新最高船費。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建議對可持續發展和家庭議題亦無顯著影響。
《產品環保責任條例》 (第603章)
《202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向立法會提交《2023 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為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提供法律框架;以及優化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廢電器計劃)和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玻璃飲料容器計劃)。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
擬議管制以廢物管理下「四用」(即減少使用、物盡其用、循環再用及回收再用) 原則中的「減少使用」要素為前提,並符合環境質素方面可持續發展的指導原則。除了環境影響外,擬議管制亦將有助香港積極避免對今後世代造成環境問題,通過減廢回收來盡量減少社會不斷發展所帶來的不良影響,並提高整個社會的環保意識。
優化現行的生產者責任計劃
擴大廢電器計劃以涵蓋更多受管制電器類別的建議,既符合「污染者自付」原則,亦與環境質素方面可持續發展的指導原則一致,有助香港積極避免對今後世代造成環境問題,並盡量減少社會不斷發展所帶來的不良影響。
精簡廢電器計劃和玻璃飲料容器計劃的建議將有助減少用紙,符合天然資源方面可持續發展的指導原則。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2022 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經濟及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可持續發展及經濟方面,精簡程序的建議有助加快土地規劃及發展程序,令用地可適時進行發展,從而協助本港以可持續的方式應付長遠的社會和經濟需要。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粉嶺/上水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FSS/26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粉嶺/上水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FSS/25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FSS/26。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對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進行擬議房屋發展並提供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和配套設施,能更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房屋及社會需要。由於擬議發展可能會對該區的環境帶來潛在影響,故應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這些可能會造成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牛頭角及九龍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13/32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牛頭角及九龍灣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13/31A》。 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K13/32。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對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擬議商業發展、公營房屋發展連社會福利設施及公眾休憩用地能更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房屋及社會需要。雖然擬議發展可能會對地區環境造成影響,但當局會落實適當的緩解措施,以紓緩可能出現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深屈及䃟石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I-SW/2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依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深屈及䃟石灣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I-SW/1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I-SW/2。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至於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分區計劃大綱草圖詳列各個土地用途地帶,提供規劃大綱,指引和管制該區日後的發展。各持份者所關注的問題及意見,必須小心處理。
《稅務條例》 (第112章)
《2022年稅務(修訂) (家族投資控權工具的稅務寬減)條例草案》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向立法會提交的《2022年稅務(修訂)(家族投資控權工具的稅務寬減)條例草案》(《條例草案》),藉以為單一家族辦公室在香港管理的具資格家族投資控權工具提供稅務寬減。
經濟的影響: 建議可吸引更多家族辦公室來港落戶和營運,除了為資產和財富管理業創造新的商機,亦帶動對其他相關專業服務(包括法律和會計服務)的需求,有助促進香港成為亞洲的家族辦公室主要樞紐、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資產和財富管理中心的角色,並提升我們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除了對經濟的影響外,《條例草案》對可持續發展沒有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沙螺灣及䃟頭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I-SLW/2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依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沙螺灣及䃟頭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I-SLW/1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I-SLW/2。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至於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分區計劃大綱草圖詳列各個土地用途地帶,提供規劃大綱,指引和管制該區日後的發展。各持份者所關注的問題及意見,必須小心處理。
《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
《市區重建局條例》(第563章)
收回位於九龍旺角山東街/地士道街的土地以供市區重建局實施YTM-012發展計劃 [新聞公報]地政總署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九日宣布,收回位於旺角山東街/地士道街的土地,以推行市區重建項目。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收地建議有助實施該發展計劃,藉此以新建的現代化樓宇,取代殘舊兼且老化的樓宇,從而改善區內環境,同時也可增強地區經濟活力和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然而,該發展計劃亦可能對居民,特別是弱勢社羣如長者,造成短暫干擾,因為他們須搬出並遷居別處。為了盡量減輕潛在的短暫干擾,將會採取合適的措施。
優化輸入人才安排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
- 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
- 放寬現行的「一般就業政策」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 放寬「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
- 優化「科技人才入境計劃」;
- 取消「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年度配額;以及
- 延長各項輸入人才計劃的工作簽證年期逗留期限。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措施將有助進一步輸入人才來港發展,及補充不斷下降的本地勞動人口,從而提升本港經濟的競爭力。
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僱員再培訓條例》(第423章)第14(3)條推出特別計劃,透過更具彈性方式並精簡程序,輸入院舍業界護理員。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有關建議將有助輸入更多護理員,以應付院舍現時和日後的需求,有利業界的可持續及健康發展。
工務計劃項目第7705TH號沙田新市鎮第二期–T4號主幹路 [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刊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興建沙田T4號主幹路的道路工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該計劃有助改善沙田主要道路和路口的交通情況。當局會實施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反對者的關注需謹慎處理。
九龍旺角洗衣街、亞皆老街、聯運街及黑布街建議道路工程 [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刊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旺角洗衣街、亞皆老街、聯運街及黑布街的建議道路工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擬建道路工程將有助位於洗衣街、亞皆老街和聯運街的擬建商業發展地盤的擬建商業發展,並透過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工程對環境的潛在影響,而反對者的情緒亦需小心處理。
批准專上學院頒授學位及珠海學院在其新中文名稱使用「學院」二字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批准珠海學院、香港恒生大學、香港樹仁大學、東華學院及香港伍倫貢學院頒授學位;以及珠海學院使用「香港珠海學院」作為其新中文名稱。
可持續發展及經濟的影響: 批准五所專上學院頒授學位的建議會為學生提供更多院校和課程的選擇,可能有助培育更多人才,對可持續發展及經濟均有正面影響,惟有關的影響預計並不顯著。至於准許珠海學院在其新中文名稱使用「學院」二字的建議,應對可持續發展及經濟沒有影響。
《香港創新科技發展藍圖》 [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布《香港創新科技發展藍圖》,為未來五至十年的香港創新科技(創科)發展制訂清晰的發展路徑和系統的戰略規劃,引領香港實現國際創科中心的願景。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We envisage that the directions and strategies set out in the Blueprint would lay a solid foundation to foster a more diversified economy with a greater contribution of the manufacturing sector to the GDP as well as more job opportunities in I&T and related sectors. All these would be conducive to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 [只有英文版本]
《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
《2022年〈1999年禁止餵飼野生動物公告〉(修訂)公告》 [新聞公報]《2022年〈1999年禁止餵飼野生動物公告〉(修訂)公告》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擴展《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指明的「禁止餵飼野生動物地方」(禁餵區)至全香港,加強遏止野生動物(特別是野豬)的餵飼活動,從而減少牠們對市民造成的滋擾。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在擴展禁餵區後,我們預計野豬餵飼活動會大幅減少,從而導致因野豬出沒而對公眾造成的滋擾因此而下降。長遠而言,野豬會不再依賴人為餵飼,回歸自然環境覓食。擴展禁餵區亦可減少因餵飼活動引致的環境衞生問題。除了上述的影響外,建議對可持續發展沒有其他影響。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
建議與秘魯簽訂自由貿易協定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香港應與秘魯展開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談判。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整體而言,與秘魯簽訂自貿協定將可為港商進入秘魯市場提供更多及更佳的機會,為他們創造更多商機,並有助增加香港與秘魯的貿易及投資流動。加強與秘魯的經濟聯繫,將有助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貿易、商業及金融樞紐的地位。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三宗申請獲原則性同意 [新聞公報]發展局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日公布三宗獲先導計劃顧問小組支持、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性同意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先導計劃)申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原則性同意這三宗申請,將有助釋放私人土地的發展潛力,從而增加公營房屋供應量以支持本港不斷增長的人口及發展。此外,建議亦能滿足社會期望,透過有效迅速的行動解決可負擔房屋短缺的問題。先導計劃下個別申請的相關評估已經完成,但可能要再作修訂。有關方面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減輕發展所產生的環境影響。市民的關注,特別是持份者的情緒,亦應謹慎處理。
荃灣寶豐路及擬議油柑頭住宅用地的擬議道路工程 [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四日刊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荃灣寶豐路及擬議油柑頭住宅用地的建議道路工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擬議道路工程會改善寶豐路,以配合相關住宅發展項目。有關各方會實施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對環境的潛在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 (第131章)
茶果嶺、油塘、鯉魚門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15/27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八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 (1)(a)條,核准《茶果嶺、油塘、鯉魚門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15/26 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K15/27。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對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擬議公營房屋發展及其配套設施可有助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住屋及社會需要。雖然擬議發展或會對該區造成環境方面的影響,但項目倡議人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擬議發展可能造成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沙田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ST/36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八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沙田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ST/35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ST/36。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至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改劃用途地帶以發展公營房屋及配套設施,可應付迫切的住屋及社會需要。至於可能會對該區環境造成影響的修訂項目,則會透過實施適當的緩解措施,以盡量紓緩這些潛在的影響。
《公司條例》(第622章)
《2022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向立法會提交 《2022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草案明確公司舉行虛擬成員大會。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建議不會對財政、公務員、生產力、經濟、環境、性別議題、家庭或可持續發展造成影響。
《印花稅條例》(第117章)
《2022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草案建議雙櫃台證券市場莊家機制。
經濟的影響: 擬議的印花稅豁免將減低雙櫃台證券市場莊家進行合資格證券交易的成本,為市場莊家進行莊家活動及流通量供應活動創造有利條件,有助提升人民幣證券的流動性及價格效益。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除經濟影響之外,對可持續發展方面沒有影響。
工務計劃項目第7414RO-2B號 - 梅窩改善工程第二期第二階段 [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刊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梅窩第二期第二階段的建議改善工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擬議道路工程提供海濱長廊和公共空間,將改善梅窩的海濱環境。有關部門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盡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工務計劃項目第6878TH號(部分)深灣路改善工程 [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刊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深灣路的建議改善工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該計劃會增加深灣路的容車量。有關工程將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盡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工務計劃項目第 B778CL-2 號大埔第9區和頌雅路公營房屋發展之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第二期道路工程 [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刊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在大埔第九區和頌雅路進行道路工程,以配合擬建公營房屋發展項目。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擬議道路工程可配合頌雅路西的發展項目,以提供公屋單位和教育設施。有關工程將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盡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增加公帑資助研究院研究課程學額數目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大學的公帑資助研究院研究課程學額數目應由目前5595個,分兩個階段在2023/24及2024/25學年增加至7200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經常撥款建議能為市民提供充足和合適的教育機會,讓其發揮潛能,因此符合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2022年道路交通(修訂)(自動駕駛車輛)條例草案》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道路交通(修訂)(自動駕駛車輛)條例草案》。
經濟及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長遠而言,市場上可能會推出自動車。建議的自動車規管制度將有助更有效地監察自動車的安全、表現和質素,並同時給予業界所需的彈性,在香港更廣泛測試或應用自動車。雖然建議的自動車先導牌照和自動車證書均須付費,以致操作自動車會較傳統車輛涉及額外費用,但這項建議有利自動車行業的長遠發展,可推動香港轉型為智慧城市。
引進自動車,是《香港智慧城市藍圖》公布的智慧出行措施。除上文所述對經濟的影響外,建議對可持續發展並無影響。
二零二二年十月
《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
《2022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 1)令》
《化學品管制條例》(第145章)
《2022年化學品管制條例(修訂附表2)令》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一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第50(1)條,訂立《2022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 1)令》。
在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保安局局長根據《化學品管制條例》(第145章)第18A(1)條,訂立《2022年化學品管制條例(修訂附表 2)令》。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建議亦合乎推行政策以保障香港市民健康的可持續發展原則。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啟德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 S/K22/8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八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啟德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22/7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K22/8。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就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而言,擬議的房屋及商業發展連社會福利設施、公共休憩用地及海濱長廊,可有助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社會需要。擬議的房屋及商業發展或會對該區造成環境方面的影響,因此項目倡議人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擬議發展可能造成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赤柱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H19/16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八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赤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H19/15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H19/16。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關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該項修訂將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配合房屋和社會需要。關於該項修訂可能會對該區的環境造成的影響,當局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減少可能造成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青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TY/32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八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青衣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TY/31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TY/32。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就可持續發展方面,進行擬議公營房屋發展將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住屋及社會需要。擬議公營房屋發展可能會對該區造成潛在的環境影響。當局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可能造成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油麻地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2/24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八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 (1)(a)條,核准《油麻地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2/23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K2/24。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就可持續發展方面,擬議修訂將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有助改善油麻地區的城市發展。倘若日後的發展造成影響,應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有關的影響。
《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第598章)
《2022年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修訂附表1)令》及《2023年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修訂附表1及2)令》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環境及生態局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修訂附表1)令》及《2023年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修訂附表1及2)令》。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建議有助進一步節省能源和減少碳排放,在環保和可持續發展方面均有禆益。
《產品環保責任條例》(第603章)
《產品環保責任(塑膠購物袋)規例》(第603章,附屬法例A) [新聞公報]在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立法會通過有關優化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的三項附屬法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收費計劃能透過經濟誘因減少濫用塑膠購物袋。計劃符合「污染者自付原則」。現階段的收費計劃能鼓勵可持續使用自然資源、減少廢塑膠以及提升社會對環境保護的關注。建議優化的收費計劃旨在進一步強化上述各方面的效果。
《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2022年道路交通(泊車) (修訂)規例》、《2022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修訂)(第2號)規例》和《2022年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 (修訂)(第2號)規例》 [新聞公報]政府在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刊憲訂立《2022年道路交通(泊車)(修訂)規例》、《2022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修訂)(第2號)規例》和《2022年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修訂)(第2號)規例》(《修訂規例》)。《修訂規例》旨在為運輸署大部分許可證、牌照和證明書(統稱許可證)推出電子形式,以便攜式文件格式(pdf)簽發,並會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申請人,供他們列印和展示。
生產力的影響﹕ 《修訂規例》將有助提升生產力,原因是由於相關許可證的申請人可選擇通過電子郵件接收許可證,且在許可證屆滿/被取消時無須把電子許可證交回運輸署署長,因此減低申請人的遵規成本。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除上述對生產力的影響外,《修訂規例》對可持續發展無影響。
《稅務條例》(第112章)
《2022年稅務(修訂)(指明外地收入徵稅)條例草案》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稅務(修訂)(指明外地收入徵稅)條例草案》,以修訂《稅務條例》(第112章)。建議就被動收入引入新的外地收入豁免徵稅機制。
經濟的影響: 建議顯示香港對支持國際打擊跨境避稅和防止雙重不徵稅的決心,對於香港保持其作為國際金融和商貿中心的競爭力和聲譽,以及避免被歐盟列為“不合作” 稅務管轄區,尤為重要。
立法建議主要影響跨國企業集團可能因稅務理由而在香港設立的空殼公司。由於這些空殼公司本身不會為香港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和大量就業機會,該建議預期不會對經 濟造成重大影響,反而可鼓勵在香港只有少量經濟業務的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採取若 干措施,以符合經濟實質要求(例如在香港聘用更多合資格僱員和招致更多營運開支),藉此享有稅務豁免。
至於採用關聯法的建議,我們認為,鑑於關聯法是一項國際標準,廣獲相類稅務管採用,收取外地知識產權收入的跨國企業集團為節省稅款而把其收入轉移至其他稅務管轄區的機會和誘因非常有限。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除了對經濟的影響外,建議對可持續發展亦沒有影響。
二零二二年九月
《城市規劃條例》(第 131章)
梅窩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I-MWN/2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依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 (1)(a)條,核准《梅窩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I-MWN/1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I-MWN/2。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至於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分區計劃大綱草圖詳列各個土地用途地帶,提供規劃大綱,指引和管制該區日後的發展。各持份者所關注的問題及意見,必須小心處理。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屏山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YL -PS/20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 (1)(a)條,核准《屏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YL-PS/19A》。該份草圖現重新編號為S/YL-PS/20。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至於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影響,進行擬議公營房屋發展將有助更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住屋需要。擬議公營房屋發展可能會對該區的環境造成潛在影響,當局會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以減輕任何可能造成的影響。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貝澳坳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I-POA/2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依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 (1)(a)條,核准《貝澳坳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I-POA/1A》。該 圖現重新編號為S/I-POA/2。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至於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分區計劃大綱草圖詳列各個土地用途地帶,提供規劃大綱,指引和管制該區日後的發展。各持份者所關注的問題及意見,必須小心處理。
《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
石硤尾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4/31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9(1)(a)條,核准《石硤尾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4/30A》。該圖現重新編號為S/K4/31。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就可持續發展方面,擬議公營房屋發展可有助善用土地資源,以應付房屋需要。擬議公營房屋發展或會對該區造成環境影響,但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可減輕有關影響。
《稅務條例》(第112章)
《稅務(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的多邊公約)令》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根據《稅務條例》 (第112章)第49(1A)條,作出《稅務(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的多邊公約)令》,使《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的多邊公約》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生效。
對經濟的影響: 這項建議可展現香港對實施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應對方案和參與國際稅務合作的承諾。這對香港保持其作為國際金融及商業中心的競爭力和聲譽,尤為重要。建議對香港全面性協定的施行作出變更,也可防止擇協避稅和改善解決爭議的機制。建議對納稅人沒有不利影響 。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建議對環境、性別議題、家庭或生產力沒有影響。除了對經濟 的影響外,建議對可持續發展也沒有影響。
工務計劃項目第4166CD號元朗區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山下村、蓮花地及崇山新村附屬道路工程 [新聞公報]
政府在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刊憲,公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元朗山下村、蓮花地及崇山新村的建議附屬道路工程,以配合該區的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
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擬議道路工程配合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降低水浸危險,並提升雨水排放系統至現行的防洪標準。有關部門會實行適當的緩解措施,盡量減低對環境的影響。
可持續發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