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
背景资料
日本政府于2021年4月宣布,计划约两年后(即2023年)将福岛核电站的核污水经处理后排放出海洋。有关计划引起国际社会和公众的关注。不少持份者均担心将有关核污水排放出海洋,会严重影响海洋生态、食物链以至食物安全。特区政府已多番就排放计划对食物安全的影响向日本当局表达极度关注,表明在国际社会未有共识前,日本当局不应单方面将福岛核电站的核污水排放至海洋,以免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日本政府于2023年8月22日宣布于8月24日启动核污水排放计划。对于日本政府一意孤行,无视国际社会关切和反对,执意决定将核污水排海,特区政府表示强烈反对。
福岛核电站排放的是核事故后产生的核污水,曾直接接触损毁堆芯内的核燃料,含有大量不同种类的放射性物质。这些核污水现时存放于福岛核电站的1 000个储水槽内,近130万立方米。把核事故后所产生的核污水,排海长达30年的做法,在国际上亦没有先例。
有关排放将持续30年。由于福岛核污水是核事故后所产生,要妥善安全处理这些曾直接接触核燃料的核污水是十分复杂。日本当局如何确保净化装置能长期有效运作,以及如何确保排放计划不会对食物安全以至海洋生态构成任何潜在风险,是令人担忧的实在问题。日本东京电力公司于2023年5月在日本福岛核电站港湾内捕获了一条体内放射性元素「铯」含量超出日本食品卫生法所规定标准180倍的海鱼,反映了核污水排放计划对食物安全所做成的长期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特区政府的跨部门专责小组(由环境及生态局、食物环境卫生署辖下的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香港天文台、卫生署及政府化验所等部门组成)早前已审视国际原子能机构于7月4日发表的总结报告的内容。特区政府在考虑总结报告的内容、日方提供的资料、国家专家的意见,以及风险评估等后,认为目前未能保证日方启动核污水排放计划后净化装置能长期连续有效运作,以及排放计划不会对食物安全以至海洋生态构成任何潜在风险。
对日本食物的进口管制
为保障所有从日本进口香港的相关食品能安全食用,基于预先防范原则,特区政府由2023年8月24日(即日方启动排放核污水的日子)起,禁止源自东京、福岛、千叶、栃木、茨城、群马、宫城、新舄、长野和埼玉10(都)县的水产品进口本港,包括所有活生、冷冻、冷藏、干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产品、海盐,以及未经加工或经加工的海藻。
此外,特区政府于2011年福岛核电事故后,就福岛、千叶、栃木、茨城和群马五县的若干食品实施的进口管制措施将会维持,即是禁止源自福岛县的所有蔬菜、水果、奶、奶类饮品及奶粉入口。源自福岛县附近四个县(即茨城、栃木、千叶及群马)的这些食品,则必须附有由日本主管当局发出的辐射证明书及出口商证明书,才可进口。至于所有源自上述五个县的冷冻或冷藏野味、肉类和家禽、禽蛋须附有由日本主管当局所签发的辐射证明书,证明有关食物的辐射水平没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指引限值,否则亦禁止输入本港。
加强检测
除了禁止相关(都)县水产品进口外,食环署辖下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亦会于进口层面做好把关工作,加强对日本进口食品的检测,双重保障日本进口食品安全。所有从日本进口的水产品,必须进行辐射水平测试,才可供应市场。
渔农自然护理署和天文台亦会加强对本地渔获及本港水域的环境辐射水平监测的工作。
为了让市民对日本进口食品的最新安全资讯有更好掌握,环境及生态局会每个工作天发布新闻公告,公布有关日本进口食品样本的辐射检测结果,以及本港水域的环境辐射水平及本地渔获的辐射水平。食安中心,渔农自然护理署及香港天文台亦会在各自网页公布有关检测结果。
相关的食物及环境检测数据载于以下连结:
重要新闻公告
- 特区政府对国际原子能机会发表福岛核污水排放计划总结报告的回应
- 特区政府因应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放计划采取进口管制措施
- 行政长官与日本驻港总领事会面 重申高度关注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放计划
- 特区政府强烈反对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放计划
参考资料
查询
有关日本食品进口的查询,请于办公时间致电2522 1004 与食物安全中心食物进口管制办事处(特别职务) [经海路进口]或2116 8250与食物安全中心机场食物检验办事处[经空路进口]联络。如有任何关于食物安全的查询,可电邮至rc@fehd.gov.hk或参阅食物安全中心网站查阅日本进口食品管制的常见问题。